第一百七十章 奴與民(1 / 2)

回到縣衙,李澈喚來了韓浩與葉蟄,詢問起邯鄲的人口和土地。

葉蟄從袖中掏出竹簡,一板一眼的答道:“回稟縣君,經過初步的勘察,縣中如今共有民九千三百戶,約五萬口,各類田地共七十萬畝。”

李澈詫異道:“人口竟已不足萬戶?”

人口萬戶是個分水嶺,大於萬戶的縣是大縣,置千石縣令;小於萬戶的則是小縣,置三百石或四百石的縣長。

若是承平之時,勘驗人口,李澈頭上的冠梁馬上就得去掉一根。

葉蟄苦笑道:“這個……實際人口自然是不止的。”

“本侯不是讓你們把那些奴契全部撕毀嗎?”從邯鄲氏等大族手中換來的奴契被李澈下令劃歸為民,隻是這些人連續三年的田租會變成五稅一。

看似是重稅,實則脫離奴隸身份後直接繳稅給官府,這些百姓的收入還要高不少。

“有很多百姓……並不想去除奴籍。”

李澈一怔,旋即眼睛眯起,淡淡的道:“背後有人推手?”

“不止如此,而是民籍除了身份之外,確實沒有奴籍的日子好過。”

荒謬至極的話語,卻讓李澈無言以對。按照一般的曆史劃分,中國自秦朝以後便進入了封建社會,然而奴隸製度事實上還一直存在。

這些奴隸沒有尊嚴、身份、自由,依附於主人家的存在,《漢律》:奴不可告主,主死後無繼承人,方可複籍為庶人,其身份地位和財產基本無二。

雖說地位上較之先秦的奴隸要高上不少,但顯然還是處於社會的最底層。

然而在王朝末年,這些社會最底層的奴隸,其生活竟然被普通庶民向往,這不得不說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情。

但也是大環境之下的必然,東漢後期連年的氣候災害,腐敗的官僚政治,宦官與豪強家族的魚肉鄉裏,皇帝貪圖享樂而追加的稅收等等,這種種重擔已經將普通百姓壓得喘不過氣了。

如中平二年,方才平定黃巾之亂,正當是修養生息之時,漢靈帝劉宏竟然下旨要求天下人按照田畝,每畝地要交十錢稅,來為他修建宮室。

這個數目看似不多,但以普通的自耕農家庭來說,一戶五人,兩名壯年男子,大約有七十畝到百畝的可耕之地,這是比較理想的情況。

這樣的家庭,便需要交上去至少七百錢,而這相當於硬生生的為全家人增加了一年的算錢,在大亂之後,民生凋敝之時,可想而知這是多麼恐怖的負擔。

再加上地方官員的傳統藝能苛捐雜稅,小自耕農紛紛被逼上了絕路,錢不夠繳稅,便隻能拿地來抵押,失去地以後倒是不用交田租了,可人頭稅卻沒辦法避免,總不能摘了自己的頭。

無路可走之下,便紛紛賣身為奴,成為奴隸沒了自由、身份、地位、尊嚴,什麼都沒有了,但至少能活下去,也不用再交各種苛捐雜稅,主人家會把他們當牛馬使喚,但至少還是有些爛草能吃。

“本侯不是說了,除了朝廷規定的田租與算錢,縣衙不會收取任何其他雜項稅收,你們沒跟他們講明白?”若非權限不夠,李澈連算錢都不想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