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大二開始,就在盛世網站寫文。畢業之後,因為稿費不錯,就一直沒有出去找工作。我沒什麼防備的心思,處事也不夠圓滑。發現她竊取我的作品之後,我沒有找編輯,反而找了杜雨。杜雨苦苦哀求我,讓我不要到編輯麵前揭發她,並且讓我把我的底稿刪除掉,把這個作品讓給她。”

“那時候,因為寫了《大山》,我已經累積了一大批粉絲。她說她家裏很需要錢,需要很多的稿費……我跟她認識差不多兩年了,一時心軟,就把那本作品給了她,沒有揭發她。”

“但我那時候也很難過……每一部作品都是我的孩子。雖然開篇我隻寫了幾萬字,但整個故事,我都已經畫好了架構,想好了各種有趣情節,添了許多趣事。就好像……我一直在等著我的孩子降生,但發生,它沒了,它認了別人當媽媽。”

說到這裏,吳思辰的聲音有些哽咽。

但她是個文人,思路很清晰,她始終記著,她需要解釋清楚,要還自己一個清白。

她調整一下情緒,說:“後來我終於忍不住,拉黑了她。自那之後,我就沒有跟她聯係過了。我認為,我做得仁至義盡了……”

“顯然,杜雨不是這樣想的。”來的路上,葉以薇查過吳思辰的個人專欄,她是個很有才華的作者,每一本書的創作都很用心。

她的讀者在專欄底下支持她說,跟了她十幾年,知道她為了寫畫家,學了簡單的畫畫入門;知道她為了寫《大山》,專門去當地進行了調查。

一個不願意出門的死宅,為了寫出的故事更生動,更打動人。

她強迫自己出門,強迫自己社交,爭取把筆下的人寫得更生動。

她的讀者相信她不是那種人。

葉以薇也相信。

她說:“你說的這些,有證據嗎?”

“我隻有底稿,但因為我後期有對《大山》進行修改,底稿的保存日期變了。”這也是吳思辰最煩惱的地方。

本來,別人說她抄襲,她可以把底稿亮出來,證明她沒有竊取別人的構思。

壞就壞在,她很珍惜自己的作品,在《大山》改編影視的時候,她對故事進行了一番潤色,調整了一些小細節,然後覆蓋保存。

然後日期就變了。

“這可怎麼辦?我們相信你,可是別人不會相信你啊!”厲彤沉著臉,“除了底稿之後,你初期創作的初稿、一稿、二稿都沒有嗎?那些總不會改變嗎?你把那些證據亮出來,再把和杜雨聊天記錄的完整版截圖下來,直接反駁她,這樣不就好了嗎?”

“我也想。”

鬧到這一步,吳思辰已經不期望杜雨會說她好話了,如果她想洗白,隻能自己拿出證據來,“這些東西,本來都是有的,都存在我從前的電腦裏。隻是……我今天開機發現,我太久沒用它,它已經不能開機了。所有證據都沒了,我沒有辦法反駁她……”

“這麼巧?”

“你的電腦呢,能不能拿出來,給我看看?”葉以薇問。

吳思辰抱出一個厚重的黑色筆記本,說:“這是我10年到15年用的電腦,有我所有的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