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一條賴皮的狗,有皮膚病混身是虱子的那種,把他綁住讓那條公狗上他……”
“不對,找一條驢……不對,那狗有什麼病惡心一點的,找一條掉了毛混身的皮都爛了的野狗,流浪狗。”
丁家的四層大別墅裏,近來是有點陰霾的感覺,因為每一天都會盤旋著丁大小姐歇斯底裏的咒罵聲。
丁顯祖下班回家,洗了個澡剛坐下已經耳朵發疼了:“思思,你今天沒去上班嗎?”
“去個屁,看見那個家夥就惡心,比看見狗屎還惡心!”丁思思繼續沒好氣的咒罵著。
她沒有任何的打扮,天氣漸暖穿的是一條真絲的絲綢睡裙,很輕薄很柔軟的包裹著她迷人的魔鬼曲線。
不管是玉臂,還是粉腿,任何一寸曝露在空氣裏的肌膚都妖嬈無比,晶瑩而又無暇,任何的所謂女明星來了都得甘拜下風。
“那人家說了,那晚你們賭的是誰先到的公司,又不是按上班時間來算。你們手裏都有鑰匙,他先到的你能怪誰啊。”
“爸你夠了,我才是你親生的閨女,你怎麼向著外人說話。”丁思思歇斯底裏的咆哮著。
丁顯祖是忍俊不禁,女兒可是留過學的說的是女兒,甚至平時說話還夾雜著一點英文,現在居然連閨女這種本地氣息很重的詞都來了,應該是氣瘋了。
“那他說的也沒毛病啊,我前兩天還給他打電話問了一下,人家慢條斯理的吃完燒烤才去的公司,酒足飯飽的往那一躺還能贏你沒想過為什麼嗎?”
“為什麼?”丁思思坐到了一邊,惱火的問了一句。
“因為他篤定了你這種大小姐不知道社會險惡也會犯公主病,看你那天都沒換衣服就知道你肯定要回去洗澡,女人洗澡時間長加上來回的時間,別誰你開法拉利了就是開飛機起碼都要一個多小時,所以他就心安理得的吃個飽飽的再回去,是一點壓力都沒有。”
這一刺激,丁思思又抓狂了:“這個天殺的混蛋,他是胡說八道……”
“思思,我早就說過了,你的起點和人家不一樣,如果是想在平等的條件下競爭的話,你必須有一定的思想準備。”
丁顯祖麵色一肅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不是一句玩笑話,人家比你務實多了,你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理所當然。”
“不對,老娘要找車撞死他,一條人命是二十萬吧,我要花錢買他狗命。”
女兒抓狂了差不多半個月了,丁顯祖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不過第一看女兒這樣暴走是覺得特別有趣。
算算時間已經一個月了,那小子現在一直不聲不響的,丁顯祖一開始抱著試一試的想法,現在倒有興趣知道那臭小子到底在幹什麼。
傍晚時分打了個電話,丁顯祖的眉頭皺得是特別的難看。
“爸,你怎麼了?”走進父親的書房,丁思思是嚇了一跳,因為好久沒靠見父親的麵色這樣陰沉。
“思思,你有點過份了!”丁顯祖抬起頭來,失望又無奈的看著女兒。
“我怎麼了?”丁思思沒好氣的說:“我這段時間天天在家,天天看書看資料學管理,哪都沒去了我還怎麼過份了。”
這一說丁顯祖也冷靜了,女兒毛躁的性格他也知道,是有點不知天高地厚但也不是什麼窮凶極惡的人。
“和你沒關係?”
“你到底說的是什麼事,直說不行嘛。”
丁顯祖沉吟了一下:“陳輝被車撞了,現在在醫院裏。”
“哪路神仙這樣顯靈啊,我要讓人殺豬還神!”丁思思咯咯的笑了起來,見丁顯祖回房換衣服,忍不住跟在後邊問:“爸,人撞的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