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從巴莫特的長相,還有他不認識自己來看,巴莫特應該是印第安人。
而且是像魯爾部落那樣,是長年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
“你為什麼來這裏?”看到巴莫特不想繼續,楚宇又換了一個話題。
“來殺人。”巴莫特老實回答。
“殺什麼人?”
“金毛.狗王。”
楚宇驚訝的看著巴莫特,說道,“就是那個金毛.狗王?”
“嗯。”
楚宇豎起大拇指,說道,“那家夥我沒見過,但是聽說很厲害。你要小心啊。”
“嗯。”巴莫特點了點頭,似乎不怎麼想說話的樣子。
突然巴莫特停下了腳步,然後他趴在地上聽了聽,隨後說道:“幾十米外有一頭鹿或羊之類的食草動物。”
楚宇有些吃驚的看著巴莫特。
他的神識直徑也不過二十米,所以他現在無法判定巴莫特說的對不對。
但以他對巴莫特的了解,他輕易不說話,一旦說話了,那差不多就能有十成十的把握。
但盡管這樣,當兩人悄無聲息的又走了三十米,看到了那隻一邊吃草一邊警覺的望向四周的成年瞪羚,還是把楚宇驚的夠嗆。
這巴莫特這是要逆天啊,簡直比自己這個修者都牛!
但巴莫特卻根本沒注意他。
他在這頭瞪羚再次低下頭時,,像隻獵豹一樣衝了出去!
瞪羚剛剛要跑,一支粗陋的紮槍飛來,把它狠狠的刺倒在地。
楚宇連忙跟著衝了過去。半個小時後楚宇和巴莫特一起帶回了一頭鹿。
巴莫特將鹿扔到了地上,隨後走向一旁,摸索了一會兒後,拿了兩塊石頭過來。
一塊石頭很扁平,另一塊卻是十分粗糙。
隻見巴莫特將那塊扁平的石頭放在粗糙的石頭上,開始摩擦了起來。
不一會兒,一把鋒利的石刃就出現在了巴莫特的手上,隨後巴莫特輕鬆的將這一頭成年鹿給開膛破肚。
“可以吃了。”巴莫特說完,抱著那一堆的內髒走到了一旁,也不知道幹什麼去了。
閑言少敘,總之是楚宇他們享受了一頓烤鹿大餐,而不像那隊人馬一樣,成了大長臂猿們的大餐,他們那隊隻跑出來米切爾和另一個隊員。
也就是說,十三個人,隻活了兩個。
吃飽喝足,繼續上路。
“你帶了什麼?”楚宇看著巴莫特腰間那血淋淋的袋子,問道。
“鹿胃可以當袋子用,裏麵有鹿心,鹿血關鍵的時候可以救命。”巴莫特說道。
“你經常幹這事兒?”楚宇問道。
“嗯。”
“怎麼學會的?”
“看。”
“能多說兩個字麼?”
“可以……的。”
“好吧。”
經過了一個多小時的步行,楚宇等人終於見到了建築群。
這是一個個的樹屋,所有樹屋都高高的掛在樹上,而在地上,是一塊大概三百平米左右的空地,整個空地的上方,是一張撐開的,巨大的,綠色的網。
楚宇一行人,走到了空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