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軒緊趕慢趕到縣衙的時候,餘莊也追了上來,不過好在已經驚動了衙役,畢竟有些衙役還是趕集剛回來的,知道賣木雕的老頭要告自己不孝順的兒子,急忙趕過來辦公的。
縣太爺也聽到了風聲,畢竟大小夥子的腳力比起餘軒這個糟老頭子,快了不止一星半點。
餘軒擊鼓之後,縣太爺就宣布升堂,倒也沒有電視劇裏麵那麼的莊重,畢竟一個縣太爺,平日裏斷案多數也就是些東家長,西家短的小事情,像這種父子反目的事情,還是頭一次遇見。
之前也有大戶人家的嫡子殺了庶女,又或者殺了繼母這種事情,不過對於親爹還是很尊敬的,這種明擺著不孝順的人,還是頭一次遇見。
縣太爺對著餘軒問了幾個問題,餘軒也沒有作假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期間餘莊幾次想開口說話,都讓縣太爺嗬斥了回去,最後一次幹脆讓衙役張了他的嘴。
早知道縣太爺平日裏並不怎麼喜歡掌嘴,畢竟打人不打臉,不過對於餘莊這種不忠不孝之人,他實在看不下去。
聽到餘軒的敘述,縣太爺的臉色越發的難看,老父親能幹活的時候,就言語上頗為不恭敬,這現在老父不能夠幹活了,就幹脆給他弄進窯洞裏麵,老父親逃了出來,還有臉苦苦相逼。
按照律法來說,這老丈的兒子和兒媳婦應該被杖責三十,然後流放到邊疆。
“老人家的冤屈本官已經盡數了解,若是本官判他們杖責三十,流放十年老丈可願意?”
餘軒猶豫了一下,並沒有答應下來,如果自己這個便宜兒子流放了,家裏那幾個熊孩子可不就成了自己的責任,那幾個熊孩子可沒有把自己當成爺爺,自己要是帶著他們,恐怕得少活二十年啊。
不值當的,還是不能讓他們走,而且孩子按照他們這個教法,到了以後,肯定也會這麼對他們的,俗話說惡人自有惡人磨,自己還是不要自找麻煩的好。
“會大人,大人秉公辦理老朽深感榮幸,不過家中還有幼孫,這些個孩子同我也不算親密,我恐怕也帶不了這些孩子,還請大人判他們杖責三十,同老朽斷親,從今往後,就不再是一家人了,老朽願意將自己的戶籍牽出來。”
古代人不到萬不得已是絕對不會簽戶籍,換地方的,畢竟對於他們來說,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又為什麼要背井離鄉?特別是老人,寧願餓死在一個地方,也不願意離開,更何況簽戶籍就等同於把自己從祠堂裏請出來了,日後不能進祖墳不說,就連後輩的香火也享受不到,幾乎就等於放棄了所有的東西。
這次就連外頭看熱鬧的人也有些不讚同的看著餘軒,畢竟在他們眼中,縣太爺替他做主了,已經是皆大歡喜的事情了,為什麼還要讓自己無家可歸,死了之後也是孤魂野鬼。
縣太爺更是詫異於餘軒的決心,有些不確定的又問了一遍,在得到餘軒的肯定回答之後,也沒有在多說什麼,直接同意了餘軒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