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夏婉玉的阻礙(1 / 2)

開庭,舉證,辯論。

這一切都如火如荼的舉行,從舉證和辯論中,我嗅到了不安的氣氛。檢方指控我和老三殺害人命二十條,致人重傷二十五,致人輕傷三十。一共傷害六十多人,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老三傷害,而我則上海了百分之十五,剩下的百分之五屬於小楠。而且檢方還指控我在看守所裏麵乖張跋扈,致人傷亡。還檢舉我逃獄,越獄,殺人,偷渡等等。

這一係列罪名列出來,最後審判長宣布改日宣判。

我被帶走,王穎麗站在看台上絞著手,眼睛裏麵噙著淚水。

我知道事情發生了節外生枝,而且很嚴重。我在看守所裏麵又帶了一星期,在一個大雨天,我又被帶上法庭,還是上一次那些人,隻不過這一次在人群中多出了兩個讓我想不到的人,我的父母。我父母被溫小巧陪著坐在旁觀看台上麵,母親手裏拿著一條毛巾,眼淚止不住的流。

我這才知道,事情早已隱瞞不住。所以林國慶就讓溫小巧帶著我父母來了上海,來觀看我的宣判。楊洋母親以及王穎麗都在安慰我父母,可是母親依舊是止不住的哭。父親陰沉著臉,表情十分不好看。可是父親不哭,我父親是個堅強的人。

審判長宣布了審判結果,我以殺人罪,越獄罪,偷渡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十餘項罪名,贖罪並發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老三被二十多條罪名贖罪並發判處死刑,但是卻沒有緩刑。小楠被五條罪名贖罪並發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執行十五年有期徒刑。

審判結果一出,我父母再也止不住的嚎啕大哭。我站在審訊台上,臉色陰沉。判死刑緩刑兩年,也就是說我不會死。而老三卻是直接要被整死,這個審判結果絕對不公平。我和老三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屬於正當防衛,即便老三的一些防衛手段有些過激。但是在這場宣判中,卻根本沒有提到差點要了我們小命的向北風。

我,老三,小楠。我們三個全部同意上訴,進行二次審理。靜安區法院接受了我們的訴訟,我們被帶走。臨走的時候,我看著看台上麵垂淚欲滴的父母,衝他們報以一個笑容。父母是我這輩子唯一不能讓他們傷心的人,可是我卻屢次將自己置身於危險之地,惹得他們傷心。

從歐洲回來的時候,我和夏婉玉都躊躇滿誌。可是現實卻又給了我們一次當頭棒喝。死刑,這恐怕是世界上最高的刑罰。實際上,除了死,還能怎麼抹滅一個人在這世上的痕跡呢。

我又被送回第一看守所裏,等待著二次審理。

我坐在看守所裏,不急不躁,盤膝而坐,如悟神明。

……

整個秋季,都在這種參不透的感覺中渡過。時光總是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喜怒哀樂而止住腳步。初冬降臨的時候,我在看守所中出工的時候。看著今年的第一場雪,怔住了。雪花飄零,我穿著看守所發的棉大衣,站在白雪皚皚的看守所中。人生無常,五年前的我一定不會想到這一年大雪降臨的時刻,我會站在這裏仰望著雪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