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沈少卿不想再看她一眼,起身,把她的衣服給她,把她從車上拽下去。
累的精疲力盡的林安安,根本就沒有力氣反抗,把衣服套上後,看著車子遠去,林安安惱怒的罵了,“真是神經病!禽·獸……”也沒罵太多她體力有限,更何況沈少卿已經走了,聽不到,她罵有什麼意義?
這絕對是有精神分裂症的人,對她好時把她捧在手心上,現在不高興了,這簡直把她當塊破布。
不就是不愛他嗎?從結婚時他就清楚,有必要這麼對她嗎?
冷風嗖在林安安的身上,她不爭氣的哭了,回想著沈少卿說的話,好像是一輩子不打算跟她離婚,而且也不打算對她好了。如果以後每天都這麼對她,她哪能承受的了啊。
“我不愛你!永遠不會愛上你這種人!”竟然這麼對她!
緩了好一會兒,林安安從地上起身,拎著包,看了一下方向,準備打車回家。
雖然是晚上,但是因為路燈和亮,光線照在她的身上,隻要路過看到她的人,都會紛紛投過去同情的目光,盯著她看一會兒,才走開。
林安安著急想快點打到車,她從沒有像現在這麼丟人,沒有弄成這麼狼狽過。以前她就像是城市裏的看客,看著每個人,她隻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裏,現在此刻她變成了被看客看的人。
一輛出租車緩緩的停在她麵前,林安安拉開車門,上車。
司機師傅看著後視鏡裏的林安安,他關心的問到:“小姐,要不要送您去警局報警?”
“不用,我要回家。”
現在她身上衣衫不整披頭散發的樣子,就好像是剛被強·暴過的。
被人強·暴了的女性,有的是不願意報警,會忍下來這種事。所以司機師傅用同情的目光看著林安安,把車裏的暖氣打開,開車快些,送她回去。
回到家裏,家裏一個人都沒有,林安安洗了澡,躺在床上,過了三個小時,也不是那麼生沈少卿的氣了,她在自己檢討,如果她愛一個人,想盡辦法對那個人好,那人不愛她,她應該也會難過。
從一開始領證,她就抱著會離婚的態度過日子的。掰掰手指算算,這些天沈少卿對她是特別好,好到了極點,是這輩子她遇到的對她最好的男人,他會護短,不許別人欺負她,他也會訓斥她,訓斥她的話大多都是想讓她多在意一點她。
例如那句:“你當你老公是死的嗎?遇事不知道找老公嗎?”
例如:“有你老公在,你想做什麼就做,老公會幫你的。”
還有那句:“不許和異性靠近……”
好奇怪,她記憶力很差,卻能很清楚的記得沈少卿跟她說的話,還有情緒。她不會愛上沈少卿,但如果沈少卿一直願意對她好,她可以考慮跟沈少卿過一輩子的。
隻是沈少卿……
如果沈少卿一直生她的氣,都像是三個小時之前那樣態度對她,又不跟她離婚,她的生活那得多淒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