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路往北開,去看平原和雪地。
頭一兩天的時候,沒有什麼人來打擾我們,到了第三天的時候,李斯和便打電話來了,說是要我打錢。
“打什麼錢?”我不解的問,幹哪件事情不是先付的款。
“這次算是我借你的,我女朋友的老爸得癌症,急需錢用,我現在手頭上沒有什麼錢……”
本來是想罵他一頓的,現在聽到這麼個情況,隻好啥也不說,還得乖乖地問他借多少。
“當然越多越好了?”他毫不客氣地說。
聽了他這話,頓時明白了為什麼人與人之間最怕的事情就是借錢了。
“大哥,我現在在外地呢,身上也就幾百塊現金……”我有點無奈地告訴他說,“我答應借錢給你,也隻能叫朋友幫忙打給你,還得看她拿得出多少。”
“那就先借著五萬塊吧。”他聽了我的話,終於說了個實際數字出來。
雖說五萬塊錢對於癌症病人來說,完全是杯水車薪的作用。
不過於李斯和來說,的確也是個大數字了。
這讓我不得不提醒他一句,“你真要借這麼多,是你還呢,還是你女朋友還呢?”
兩人才認識多久,這麼快就到考驗他的時候了?
我這一心一意為他著想,他卻覺得我的話址分刺耳,說是現在不討論誰還錢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錢醫治的問題。
這可不是我該想的問題,我把錢借出來,總是得明白該誰還吧。
他又問他還,與他女朋友還有什麼區別。我便告訴他,如果他還呢,因為認識,也合作這麼久,就免了寫欠條的事情,別人的話,肯定是要寫欠條公證的。
我本來是一片好意,他聽了後,卻覺得我是不信任他。
真是好心沒好報,也不知道從何聽出來的。
既然這樣,我也隻好說:“那隨便你借不借吧。”
本來身就沒有錢,不借最好,免得我又去麻煩別人。
他哪裏來的人,借他這麼多的錢,隻得找我。各人想明白了後,又給我來了個電話,說他自己還,讓我叫朋友把錢打給他。
作為一個惟一肯借錢給他的人,我再次提醒了句:“我覺得還是寫你女朋友的名字比較好,我讓霄霄帶著欠條去,讓她簽字……”
他滿心滿意地想要表示自己的男友身份,我的話還沒有說完,他就又不耐心起來,叫不要管這麼多。
我說得夠直白,他回答得也很幹脆。
駱冰洋見我掛了電話的臉,好像有點兒不太高興,便問我是誰要借錢。
我將李斯和的事情給他一說,他聽了後,反而說是我的不對。
“我怎麼不對,這才認識多久,怎麼就那麼巧,老爹就病了?”雖說並沒有與李斯和的女友見麵,但是,就從這麼快她老爹就患病的事件來說,就很值得懷疑。
“病又不是人能夠選擇在什麼時候患就什麼患的……”我們此時正停在一處休息站裏麵,下了車,正在一處茶館裏喝茶。
他接說:“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喜歡胡亂猜測……”
原來我在他心裏麵是這麼個形象。
他繼續又說:“李斯和能夠打電話來替他女朋友借錢,說明他很愛他的女朋友。哪怕真如你猜測的那樣,最後被騙,估計也是甘之如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