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歲之前,我都是住在雲南,一條又髒又臭的小弄堂裏,從兩年前開始,我有了一個習慣,爬在二樓的陽台上張望著生滿鐵鏽的鐵門,我在等一個人,我的父親,楚有良。
從我記事起,腦子裏就沒有任何關於父親的記憶,若不是我媽每天在我耳邊嘮叨,說我爸就要回來了,等賺到大錢就回來了。
當時我且聽且信著,直到兩年前,這小弄堂裏傳來一些風聲,我爸在外麵養了小老婆,不要我跟我媽了。
隔壁的二胖子幸災樂禍,笑話我:“楚天明,聽我媽說你爸在外麵賺了大錢,養小老婆不要你了,以後你就跟著哥哥混,有哥罩你,沒人敢欺負你。”
就因為這一句話,我跟二胖子打了起來,我打得他鼻血直流,求饒叫我哥,不過也就一個小時後,二胖子他媽胖嬸就找上門了,那大嗓門一囔,這小弄堂裏就跟炸開了似的。
我媽將剛買的一箱牛奶送給了胖嬸賠罪,那是我去撿廢品賣錢給我媽買的牛奶,是要給我媽補身子的,胖嬸毫不客氣的提走了,順便又在籃子裏拿了幾個雞蛋,罵罵咧咧牽著哭哭啼啼的二胖子走了。
我媽沒有訓斥我一聲,坐在屋裏抹眼淚。
別看我打架特別有骨氣,看著我媽將麵子踩在地上給人賠禮道歉,仿佛蒼老了十幾歲坐在椅子上抹眼淚時,我蹲在門口埋著腦袋哭了。
我沒敢大聲哭,我怕我媽傷心,這十二年以來,我是我媽的全部,她可以自己吃苦,卻不讓我受一點兒罪。
那時我十二歲,已經懂小老婆大老婆是什麼意思,我爸拋棄了我媽跟我,自那以後,我媽不再念叨我爸賺了大錢就回來了,學會了緘默。
也就在那一年,我不再是楚天明,而是姚天明,隨我媽姓。
兩年以來,我每天下午放學就會站在陽台張望著,希望那個負心漢能回來看看躺在病榻上的母親。
是的,我媽病了,楚有良是她的支撐,支撐沒了,她也就倒了。
楚有良並不如他名字一般有良心,他是個沒良心的人,直到我媽咽下最後一口氣他也沒回來。
我守了我媽屍體一夜,那時我在心裏暗暗發誓,若有天我姚天明認定了誰,這一輩子便是誰,我會用命去愛她,陪著她,將我的全世界都給她,不會讓她像我媽一樣,除了等待還是等待,到頭來隻是一場空。
所以我後來遇到了樓笙,一個讓我付出了命的女人。
我媽咽下最後一口氣時,她希望我去北城找我爸,說實在的,我不想去找,這輩子我就當自己沒有父親,也不要去認一個負心漢做父親。
我知道我媽不放心我,這世上,也就楚有良是我的親人,我並未成年,雖說餓不死,但要想好好活下去,不太容易。
十四歲的我心高氣傲,若不是隔壁胖嬸的一句話,我或許也不會去北城,或許這就是他們所說的命運。
胖嬸說,我爸在遇見我媽之前已經結過婚了,換句話說,我媽才是那個小老婆,而我也就是私生子。
那時我才懂,我媽這兩年來的緘默不是因為我爸在外麵有了小老婆,而是她從頭至尾被欺騙著,做了別人口中人人吐唾沫的小老婆。
我憤怒不已,拳頭都握緊了,楚有良該慶幸那時沒在我麵前,否則的話我一定一拳打過去,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
過了我媽的頭七,我開始準備去北城,我要去見見那個讓我媽等到死都沒有等到的男人到底是長什麼樣,我要去替我媽討一個公道。
我沒有身份證,也沒錢,坐不了火車,連汽車都沒法,甚至那時我不知道北城在哪裏。
我向胖嬸與小弄堂裏的人打聽,要如何去北城,上天眷顧,在我媽去世後半個月,我終於如願離開了雲南,去了北城。
胖嬸隻是愛占小便宜,嗓門大,自然不會跟我一個十四歲的人計較兩年前跟二胖子打架的事,她給我介紹了一個親戚,她的這個親戚是去北城做工地的,同行的人還不少,大概十幾個人,都是一個村的,他們自己有一輛車子,因為胖嬸的關係,我也就被捎帶著去了北城。
當然,這世上也沒有免費的午餐,別看我十四歲,力氣卻還是有的,我答應了免費幫工一個月,也就算是我的路費了。
車子在路上顛簸了四天,我們才到了北城,到北城的第一夜,我是跟著胖嬸介紹的親戚,也就是林叔,還有與同行的十幾個人就睡在工地的一間簡易房裏。
那是我第一次離開雲南,與一群不熟悉的人睡在工地上。
大夏天的,地上鋪的就是那種竹子涼席,一個房間就一個小風扇,一整夜轉著呼呼的吹,沒一點作用,躺著不動都是汗流浹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