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成晟。
名字是爺爺起的。
據說,因為我的大哥叫成致晟,爺爺懶得再費心,直接省掉了一個字,就成了我的名字。
我的大哥,與我同父異母,我的母親直到離開人世,也沒有得到爺爺的承認。
母親們的戰爭從來沒有停止過,就算到她們先後離世,仇恨繼續在我們這一代延續。
大哥的母親是自殺的,據說,大哥親眼看到了那一切,因此也成為他的夢魘。
而我的母親到底是怎麼死的,有幾種說法,其中一種就是讓我大哥狠心的推下了樓梯,造成懷孕的母親流產致死。
於是,母親恨了大哥母親一輩子,到死都沒有爭過一個先她離世的女人;而我,因為母親的死,從記事起就和大哥對著幹。
即使,我從來沒有真正的贏過。
就像是母親。
之前我也曾認為父親是喜歡母親的,然而在後來,大哥的母親和我的母親先後離世,父親娶了大哥的小姨。
在我懂得了男女之事之後,我發現了一個現象,我的母親和大哥的小姨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她們長得都與大哥的母親有幾分相像。
隻是相像,終究不是那個人。
然而,在那個人在世的時候,父親與她卻相處的非常怪異,連普通夫妻的相處都做不到。
那個女子我從照片上看到過,或許是因為憎恨,我不認為她長得比我母親漂亮。不過在我漸漸長大後發現,那個女子有一種無法言說的孤傲與清麗,如同空穀幽蘭,讓男人看到就難以忘記。這一切來源於這女子超乎尋常的天賦,藝術的敏感與能力,聰慧過人的智商。
天賦來自於天命,這個是我的母親和大哥的小姨所無法具備的。
我的大哥,成功的繼承了他母親的這份氣質,高傲帥氣,還有聰明的頭腦。
所以,非常想贏過他的我,跟在大哥的後麵,學彈琴,學音樂,搞樂隊,把自己變成了一個非主流明星。而大哥,鋼琴輕鬆的過了十級後不學了,作曲寫詞如行雲流水,大二之後就沒再見他寫過,樂隊,更是玩票。
他的身份是集團總裁,是成家真正的當家人,是商人。
而我,像是奪了他的夢想,卻像是做成了惡夢。
在很久之後,我不得不承認,我的天份遠不如大哥,不管我怎麼努力,我都不可能超過他,甚至,他的程度我永遠無法企及。
我曾想過放棄了,爭了這麼久,我沒有贏過一次,不管我怎麼破壞他的夢想,讓他放棄自己最喜歡的音樂與鋼琴,他依然能在另一個領域風聲水起,叱詫風雲!
那次演出之後,我決定,我不再搞音樂了。
我去了大哥的家,想和他好好的談談這事。
這應該是我自打懂事以來,第一次想和大哥開誠布公的聊天。
然而,命運就是這麼奇怪的事情,在那裏,我遇到了她,那個讓我這輩子都難以忘記的女人,我唯一深愛的女人。
她叫琳琅,是個坐台小姐,是大哥包、養的女人。
我看到她的時候,並不知道她的出身,純屬戲弄的心思。
她看到我從屋裏出來的樣子,像是見到鬼。
很快我就喜歡上了她,簡直是沒有來由,甚至我自己都沒有認真的思考。
喜歡,就是這樣的吧。
後來,我發現,她是我大哥的女人,我簡直要瘋。
我喜歡音樂,大哥也喜歡,他做的比我好。
我喜歡彈琴,大哥也喜歡,不管是鋼琴還是吉他,他都勝我一籌。
現在,就連女人,也是喜歡他而不喜歡我。
老天不公,為什麼不是我先遇到琳琅?如果是我們先遇到,是不是她就會喜歡我了?
在很久之後,我恢複了理智之後問過自己,如果我從一開始就知道琳琅是個風塵女子,我會不會交付真心?我敢不敢以心相托?
我發現,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個俗人,我會下意識的被世俗觀念所左右。
這並非是我突然間開化領悟,參透了愛情的真諦,而是從一開始我明明是喜歡她的,我卻將她當作大哥的女人來搶,這樣的動機就注定了,我對她的情意從始至終都不純粹。
我一直是在大哥和她之間的幹擾因素,後來漸漸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為了幹擾他們還是為了吸引她的注意。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漸漸當我是朋友了,對我的感情也漸漸濃厚。
雖然距離與我所期待的那樣,還有很遠的距離,我依然很是欣慰。
直到有一天,我大哥將我叫來告訴我,他很可能要死了。
我不信!
他好端端的坐在那裏,看上去與我認識他的三十年來沒有任何的區別,怎麼說死就會死呢?
他說他的腦袋裏有個定時炸彈,他要取它出來,這個手術有兩種結果,成功了他可能會活下來,但會有很大的後遺症,還有一種,就是他根本走不下手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