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芳心暗許(1 / 2)

第二天方曼還是起了個大早。她想看看那家古著店在不在,心中也蠢蠢欲動地想去試試那件旗袍。還有那個店主,她好像不是現代人一樣,就像是穿著那身旗袍,從民國穿越而來。

方曼依舊如昨天那樣,買了兩個包子拿著,走到小巷時,她猶猶豫豫,看起來鬼鬼祟祟的,好似特務一般。方曼在心中暗自覺得自己過於緊張,現在大清早的,外麵又都是人,自己害怕什麼呢?況且那條小巷又不偏,隨時可能會有人經過,一旦有危險,自己隻要大喊幾聲就夠了。想到這,方曼吸了一口氣,朝小巷走去。

小巷還是如昨日那樣冷冷清清,沒有人氣。方曼注意到昨天經過的幾幢房子門窗緊閉,今日卻都開著。雖然那黑黢黢的窗子裏,看不出有沒有人在,但她的心已經放鬆,至少這個地方確實有人,隻是現在太早了,他們都沒起床而已。她在心中安慰自己,便朝著巷子的中部走去,她期待能在前麵看見什麼人。但是沒有,前麵的路上空空蕩蕩,連一隻貓都沒有。

又走了兩步,方曼停下了腳步,她看見了大紅色的門店,上麵的招牌寫著:“何日君再來”。

“是店名嗎?”方曼心中疑惑,她朝前繼續走,才發現今天店門居然開著,而那位美麗的店主就站在門外,擺弄著幾盆花。

店主顯然也發現了她,她放下手中的剪刀,整個人熱情而歡樂地朝方曼走去:“小姐,又是你啊。”她的眼睛笑成月牙,嘴角有兩個酒窩,看起來十分舒服。

那位店主還是穿著昨天的那身月白色旗袍,方曼此時才注意到她的發型,頭發微卷,盤於腦後,又帶著一點細碎的劉海,與方曼在曆史書上看到的那些民國女子的發型如出一轍。她有些驚訝,不禁懷疑起這個店主到底是不是人了?

“小姐怎麼稱呼?今天來是想看昨天看的那件旗袍嗎?”店主微微躬身,看著方曼。

“方曼。我…..”方曼正要說自己確實想看昨日的那件旗袍,又覺得自己看了好像也沒用,那件旗袍看著做工精美,自己肯定買不起。

“方小姐要是想穿那件旗袍,現在就可以去穿。小店有規矩,若是那旗袍與小姐有緣,分文不取,讓您拿回去。”店主笑著說完,方曼一愣,懷疑自己聽錯。

“我沒聽錯吧,旗袍不要錢?”方曼著重地問。

店主點點頭,似乎不是開玩笑。現在方曼倒是糾結了,如果這家店不是黑店的話,那為什麼衣服不要錢?

店主似乎看出她的疑惑,接著說:“小姐可知道每一件彙聚人心血的東西,都是有靈氣的。”

方曼搖搖頭,她還是頭一次聽說有這樣的理論。若是這樣,那她的那些教材還有資料,恐怕早就成精了。

店主微微一笑,依舊很認真地說:“古有‘玉石通靈性’的說法,所以玉石的擁有者,必須終日佩戴玉石,以達成‘養玉’的目的。《紅樓夢》中,賈寶玉生下來所攜帶的那塊玉嗎,便是他的命根子,因為上麵沾附了他的靈氣。但其實每一件彙聚了人心血的東西,都是有靈氣的。這些東西會找到自己最適合的主人,從而完成自己的使命。”

“使命?”方曼不解。

“前世今生,前因後果。小店的東西都有一段故事,小姐哪天有時間?可以來小店坐坐,我可以給你講講這些故事。”店主沒有強求與推銷,而是故弄玄虛地說要講故事,令方曼更是好奇。

“方小姐上學快遲到了吧。”店主好心提醒。

方曼一看表,離上早自習還有十五分鍾。她向店主道了一聲謝,狂跑著地朝巷尾衝去。

店小二端上兩籠灌湯包與醋,便下去忙自己的。顧曼看著放在自己麵前簡簡單單的早點,不禁一笑。

“你笑什麼?”方之生問她。

顧曼拿起筷子:“我笑你原來早點隻吃兩籠灌湯包,我還以為你與你表哥一樣,都喜歡點一大堆東西。”

方之生聽出裏麵的嘲諷,但是他也不生氣,而是耐心地解釋說:“我表哥他確實十分浪費,我也與他說過幾次,不過他改不了。我們方家的家風一向崇尚節儉,所以我很少早點吃的浪費。”

顧曼點點頭,她夾了一個灌湯包,輕輕咬一口,汁液滿溢,濃香飄鼻。

“好吃。”顧曼吃過後說。方之生笑了笑,為她又夾了一個。

顧曼端著方之生為她夾的那個灌湯包笑,還是頭一次有男人這樣紳士而禮貌地對她。在歡場待久了,顧曼原本單純的性格變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來百樂門的那些人,大多數都是來尋歡作樂的,就連周漢海也不例外,倒是像方之生這樣的愣頭青,還是很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