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就惱了。駱老板駱老板……皇冠的每個人見了我都這樣問!我就捂著耳朵,皺著眉頭:“別說了。”
見我一副痛苦不堪的表情,丁辰還一愣。他彎下身子,一把拖住我的手,神色凝重:“你,被他幹過了?”
我真恨不得瞪一個白眼,但是我不敢呀。丁辰是二當家,也算老板。他要不高興了,拿捏我像拿捏一隻小螞蟻。我吞了口唾沫。“沒。我沒有。”
我覺得丁辰多此一舉,幹嘛要問我?去問駱燊本人不就得了?要不,去問琴姐也行呀。我覺得煩。本來我就是賣笑兒的,就算駱燊幹了我,似乎……也沒啥大不了的?幹啥這裏的人都一個一個吃驚古怪的表情?
“真的?”丁辰的語氣緩和了幾分。
“真的。”這有啥好說謊的呀?今天,我被N個人問過了,我真的煩了。
他就點了點頭。“可我怎麼聽說……他還把什麼破衣裳給你縫?有這回事嗎?”
“有的。”我說我也搞不懂為什麼駱燊要這麼做。
丁辰就沉吟了一下。“總之,你得小心。駱燊這個人,你碰不得,他會毀了你。”丁辰將話題扯到了冰雁身上,正巧這也是我心裏疑惑要問的。
丁辰告訴我,冰雁以前被駱燊寵幸過。雖然春風隻一度,但冰雁就此癡了。從此她就看別人的男人不入眼了,也不肯老老實實陪酒賣笑了,見了客人就砸就打說胡話兒。她不止一回地去找駱燊,不求什麼名分,但求他的體恤和憐憫。冰雁自知身份低微,隻求能在駱燊身邊當個小小的保姆。隻要駱燊孤單了,她願意繼續陪床。
隻是駱燊這種風浪裏過來蝴蝶花中穿過早已處變不驚的男人,對於冰雁的哀求隻是視若無睹。一回兩回地,冰雁的神經就不正常了,為了解愁,她染上了毒癮,後來發展到了注射的地步……
“百合,我不想你是第二個冰雁。”
我愕然。我愕然冰雁的經曆。也同樣愕然丁辰的話。我趕緊搖頭,從地上爬起來,表態:“二當家,不,我不會的!”我說駱燊那樣的男人,不管多有錢,我也不會動心的。我隻想簡簡單單地活著。“我進皇冠是有苦衷的!”我不是自願來賣笑賣肉的。我希望皇冠隻是我人生中短暫的一段,我還年輕,我不想在以後的歲月中負重而行。
丁辰問我有什麼苦衷?我張了張口,想告訴他,但馬上又吞回去了。難不成……那二十萬我問丁辰借?在皇冠,有個不成文的規矩,皇冠內部的小姐不能和當家的老板發生經濟上的糾葛和感情上的糾纏。如果違反規矩了,趕緊攆出去,這就和兔子不吃窩邊草一個道理。
我不想拖丁辰下水。今天這事兒,算他幫了我。如果冰雁真的用針管紮我胳膊了,那我可就倒了大黴了。
“其實我也沒苦衷。”我對丁辰說了聲謝謝,然後趕緊去更衣室換我平常在醫院穿的衣服。這匆忙間,我就將駱燊的襯衫忘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