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夠了,我聽見自己顫抖了聲音說,“安然,我要離婚。”
-------------------------
安然拍了拍我的背,歎了口氣,“怎麼會想到要離婚?是陳紹變心了?還是他的那個奇葩老媽又對你做了什麼?”
我哽咽得說不出話來,她看了看,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便帶著我去了她的公寓。
和我不同的是,安然畢業後一直在一家外企上班,這幾年裏也聽她談起過自己的幾段感情史,但都以性格不合而告終,所以到現在她還是一個人住單身公寓。
而我,畢業後就嫁了人,父母都在老家那個三線城市裏,所以在這裏的一切都得靠自己,就連跟陳紹吵了架,都沒有地方可去……
“看你帶了些洗漱的衣服,估計短時間內是不會回去了,這段時間你就住我家裏,反正我也是一個人住。”
她一邊把我的東西往外拿,一邊不住地絮叨著,“需要什麼東西拿我的用就行了,實在不行樓下還有個小賣部,衣服不夠用穿我的,反正咱倆身材都差不多,以前在學校的時候也經常換著衣服穿。”
我點點頭,手裏端著她遞給我的熱水,抿了一口之後,一股熱流瞬間溫暖了我的全身。
整理好了情緒之後,我把陳紹母子對我做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她,氣得她直跳腳。
“他們竟然那樣對你?還想把你再次送去趙廷建的床上!陳紹這個混蛋,良心讓狗給吃了嗎?”
她頓了頓,有些心疼地望著我,“出了這麼大的事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能怎麼說呢?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罷了,罷了,有些傷痛已經造成了,我再給她說,隻會讓她過分擔心。
我歎了口氣,隻有沉默以對。
“那你打算怎麼辦?跟他離婚嗎?”
我點點頭,立馬換來了她的一陣讚同,“做得對!這樣的渣男,要換做是我,我一腳就把他命根子給踹了,直接踹殘廢的那種,讓他這輩子都硬不起來……”
咳咳……
我是恨陳紹,但還不會凶殘到讓他這輩子都不舉的程度。
不過紀安然不一樣,她是練過跆拳道的,性格潑辣,腳力了得,她那一腳踢下來,那酸爽的滋味絕對夠陳紹受的。
可惜這是文明社會,我們做什麼衝動的事以前都得考慮考慮《刑法》,如果陳紹要是早那麼五六十年遇見我,說不定我也能把他肢解了,然後把他的屍體藏進深山老林裏挖個坑給埋了,保準警察一輩子都找不出來。
晚上我又和安然聊了許久才和衣而睡,手機開了靜音而不是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