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你這個老太太也太能編了吧?那麼多人親眼看見你動手打人,你居然還死不認賬?”那超市老板娘聞言忍不住皺眉反駁。
“我一看你就是和蘇然那個小賤蹄子一夥兒的!”李秀香指著那老板娘的鼻子道。
“敢情那麼多路人都是和我一夥兒的?”超市老板娘反問。
李秀香一時語噎,瞪著眼睛沒有說話。
是個人就看得出她此刻的理虧,可那些警察並沒有上前調解的意思,隻是在一旁做著筆記,時不時看我們幾眼。
我覺得有點不對,按理說有這麼多人證,李秀香就算不被拘留,也應該被送進精神病院才對,這些警察怎麼好像並不打算對她進行處罰的樣子?
“你們的家事,以後自己解決,別總鬧到警局裏來。”一個警察說道。
家事?
我聽得哭笑不得,我和夏明諾離婚都已經一個多月了,這怎麼還是家事?
夏明諾眼珠子一轉,連連點頭,那叫一個認錯態度良好:“對對對,我不應該給警察局添麻煩……”
“以後把你媽媽看緊一點,別總讓她跑出來了。”那警察接而道。
夏明諾依舊是點頭,如蒙大赦:“我會把她看緊的,今天是個例外,我剛出門,她就跑出來了……”
“行了行了,”那警察不耐地說道,“把錢賠給店主,把人領走。”
“等等,”我忍不住皺眉,“這件事情就這麼解決?”
“你還想怎麼解決?”警察反問。
我看了一旁的張培英一眼,說道:“按照法律……”
“按照法律,你撞倒老人,應該賠償一筆醫藥費,老人動手打你,也應該賠償一筆醫藥費。要是去醫院檢查,你們誰傷得輕,誰傷得重,還不一定呢。”那警察道。
言下之意,似乎我在這件事上占了天大的便宜。
其實我也知道,李秀香那一跤摔得不輕,可是那是她訛詐我的一種手段,怎麼能算在我頭上?
我正想反駁,張培英忽然朝我微微地搖頭。
我隱約明白了什麼,咬了咬唇沒再說話。
“那我的醫藥費呢?”超市老板娘也忍不住出聲了,“我這手可是被老太太狠狠咬了一口,都見血了,總不能就這麼不了了之吧?”
警察默不作聲地看了夏明諾一眼,夏明諾一臉肉疼地表態:“你的醫藥費,我賠。”
超市老板娘這才罷休,事情至此算是劃上了句號。
離開警局的時候,張培英麵帶歉意地看向我:“對不起,蘇然,在場的除了超市老板娘,沒有人看到是李秀香主動撞了你,那個路段偏偏又沒有監控,要是真追究起來,情況可能會對你不利。”
“沒關係。”我苦笑著搖了搖頭。
我早該想到會是這種結果,就算情況對我有利也沒用,警局的人明顯在袒護李秀香。
這種事情向來可大可小,一般來說隻會被看作民事爭端,而且犯事的還是個老太太,十有八九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是我把事情理想化了,認為李秀香這次一定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