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對狗男女的對話,周忠義提著長矛就要衝到房間,為bottom報仇。
那巨鷹突然張開翅膀,按住了他的右手。
“鷹兄,你這是何意?我不應該去砍了這對狗男女麼?”周忠義不明就裏,小聲對巨鷹說道。
“Tonight, we have to kill more(今晚,我們得多殺幾個)!”那金發女子說道,“Come back, let's keep on having fun(事成回來,我們繼續嗨翻天)。”
“他們今晚還要殺人?”周忠義有點疑惑。
他現在稍微看清了一些,似乎是山羊公會的溫暖,這女子與周忠義有過好幾次照麵。而那男子,由於躺在那裏,又被遮住了身體,完全看不出來是誰。
那男子起身,周忠義馬上細細查看。但是,剛一起身,就被金發女子擋住了,然後給他戴上了麵具。
過了三五分鍾,一男一女都帶上麵具,關燈,走出房間,應該又是要出任務了。
那女子手持一把細劍,穿著三階統帥套裝,在前麵帶路。那男子身穿四階戰士套裝,手持長劍,帶著麵具,跟著那女子走著。
周忠義躡手躡腳坐上巨鷹,那巨鷹輕輕撲打著翅膀,朝天空飛去,前麵二人並未發現。
二人繼續往前麵走,慢慢朝公會客舍走去。
“莫非要刺殺來訪的客人?”周忠義在天空中注視著二人。
實際上,周忠義對於他們要去殺誰並不感興趣,娑婆世界每天都有人死於非命,這個完全不是自己可以操心的。
這對男女殺了bottom,這就和他有關係了。他本能覺得他們是壞人,應該阻止他們的殺戮。
但是,後麵這位男子是四階戰士,自己的勝算在哪裏?沒有勝算。所以,他並不打算硬拚。
也許,告知主人也許是一項不錯的選擇。
在西方,有一項君子原則,叫做“賓客權利”。
“賓客權利”是一個古希臘-羅馬世界的概念,意為賓客的神聖權利和主人的神聖義務。
在古希臘,所有陌生人,無一例外,全都被看作處於宙斯的保護之下,並享有賓客權(right to hospitality):也就是在客人到達時,應得到衣物和娛樂,且主人不得在盡到這些義務之前詢問對方的姓名和經曆。侵犯賓客的權利會招致諸神的憤怒。
在古羅馬,賓客權在法律上的定義要比希臘更加完備。住客之間的紐帶之緊密程度可與主人和仆人之間的關係相比。主人甚至有義務在法庭上充當客人的庇護人。這種契約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以朱庇特之名行使,並且隻能以公開宣告等正式途徑解除之。
中國倒是沒有這樣的傳統,各類“鴻門宴”從先秦蔓延到現代。
可是如何告訴主人呢?現在半夜時分,每個人都回自己的城池裏麵休息了。
周忠義又飛到公會議事廳,仍然有點點燈光。想必這是公會的守夜人了。
然而,那守夜人睡著了。已經來不及了。
那邊廂,那對男女居然有客舍的鑰匙,是內鬼無疑了。他們進入客舍內。
“有刺客!”一句中文的男聲在客舍裏麵響起。
“嘔……“剛才叫喊的男子應該是被刺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