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記得,那是兩年前,一個下著暴雨的夜晚。
地點,美利堅。
時間,是在深夜。
那時候的他,實力放不過初入武帝初期,名氣雖說也挺響,但遠沒有到達現在那種如雷貫耳,名震整個美利堅地下世界的地步。
在那一夜深夜裏,他們兄弟八人,聚在一個名為“ROSELOVER”玫瑰情人的酒吧,慶祝這次任務的圓滿完成。
每一次在完成危險的任務後,他們兄弟幾個都會去酒吧慶功喝酒。
記得那一次,他們幾個喝得都挺多,不過還都留有著意識,遠沒有到那種酩酊大醉的程度。
一位叫“阿龍”的兄弟,借著酒勁,在酒吧裏成功搭訕了一名身材火辣的洋妞,二人十分聊得來,便相約去附近的賓館開房。
林軒等其他七名兄弟,起哄的同時,也是真心佩服阿龍的泡妞手段,雖說這家夥長得不是很帥,但那無時不刻流露出的狂野氣質,以及他高明的泡妞手段,總能虜獲女人的芳心。
差不多深夜一點的時候,阿龍在和他們打了聲招呼後,帶著洋妞離開了。
當他推開酒吧大門的時候,外麵傳來的狂風暴雨聲,即便酒吧裏充斥著曖昧的音樂,依舊難以抵擋那暴雨雷鳴之聲。
“真是晦氣啊,沒想到居然下這麼大的雨,不過這雨越大,我這心就越是激蕩啊!”
這是林軒聽到的從阿龍嘴裏說出來的最後一句話。
之後,阿龍便撐著雨傘,和那洋妞趕緊跑到不遠處的汽車中,發動汽車離開了。
“阿龍這家夥,遲早要精盡人亡啊。”阿龍走後,獵鷹笑著調侃道。
“哈哈,我知道你這小子羨慕他,其實,以獵鷹你的英俊相貌,也能和阿龍一樣百花齊放。”出言調侃之人,正是獵鷹的最好搭檔血狼。
“血狼,我說你小子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什麼人,我對女人,說實話,沒啥興趣。”獵鷹失笑一聲。
“我懂,我能不懂你小子嘛,你就是看上了老大,想要以身相許。”血狼放聲調侃道。
“我說你小子欠揍了是不是!”獵鷹眼睛一瞪,但沒有任何動怒,他們兄弟幾個聚在一起插科打諢,互相調侃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來來來,我正好現在有點皮癢了。”血狼撩起衣袖,擺出一副幹架的姿勢,臉上卻是帶著笑容。
林軒失笑著搖了搖頭,並沒有阻止這場鬧劇,眼角反而噙著笑意,他拿起酒杯,將杯中的烈性威士忌一飲而盡。
和兄弟在一起,是他最輕鬆最愉快的時刻。
大家一直嗨到淩晨五點,直到酒吧要打烊,才準備收拾一下回去。
原本,今天是一場盛大的慶功宴,大家都懷揣著激動喜悅的心情。
然而,一則在酒吧電視裏插播的早間緊急新聞,將他們心中的喜悅瞬間衝散。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震驚和惶恐。
新聞中報導,一名年紀在二十一歲左右的華裔男子,死於“曼哈頓酒店”附近的停車場外,他渾身上下身中幾十道,並且刀刀都刺中要害。
新聞中播報出來的時候,男子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已然失去了生命跡象。
因為太過血腥的緣故,新聞上給男子打上了馬賽克。
但,林軒和其他六名兄弟,一眼就認出了被害男子的身份,就是不久前離開的阿龍。
突如其來的沉痛消息,駭得林軒七人麵無血色,眼神之中,流露出深深的悲痛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