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我是愛你的啊,這都是我愛你,可是那個賤人又一直不肯和你離婚,你那麼不喜歡她,那麼不喜歡那個孩子,我就告訴你那個孩子不是你的,讓你下定了決心不要他們了,這樣不是很好嗎?”
“現在,現在那個孩子已經死了,我知道那個孩子是林蕊的命,那個孩子死了,林蕊她就一定不會再糾纏你了,你去和她離婚,你和我結婚,我們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你是喜歡我的,你忘了嗎?我們在床、上的時候是那麼的契合……”
方司恒抬起了手掌,想要再次的朝著蘇溪打過去,卻轉了方向,一巴掌打在了自己的臉上。
“哈哈哈……”他笑起來,卻比哭還難看。
心破了一個洞,不肯往外流的,是血。
他終於懂了林蕊的這份痛苦。
原來,罪魁禍首是他,是他默認了蘇溪可以欺辱她,是他默認了所有人可以欺辱她,是他害死了自己的親生孩子,林蕊說的沒錯,他就是這個世上最殘忍的父親。
他不是人,他連畜生都不如!
這一刻,林蕊的那些話,每一個字都被他清晰的無比的想了起來。
林蕊說——“方司恒,我十九歲的時候愛上了你,二十二歲嫁給了你,二十三歲生下小月兒,到今天二十九歲,整整愛了你十年。”
——十年,她是真的愛了他整整十年,前麵的三年,他在拒絕她忽視她,後麵的七年,他都在不擇手段的折磨她,羞辱她。
林蕊又說——“我知道你討厭我,從嫁給你第一天我就清楚的知道。因為我不是你喜歡的類型,也不是你期待的妻子,我們的婚姻隻是建立在家族聯姻的基礎上,而被這場聯姻綁住了的你,充滿了憤怒和仇恨,你覺得自己是個無辜的犧牲品。
可我當初卻不是這麼想的。那一年,林家和方家為我辦了一場世紀婚禮,我穿著潔白的婚紗手裏捧著象征愛情的玫瑰與百、合,滿心歡喜的嫁給了我一心仰慕的人。旁人都說我們郎才女貌,卻沒人知道我愛你有多深,而你恨我有多入骨。”
——她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憎恨她,卻還是義無反顧的嫁給了她,如果不是因為愛,又是因為什麼呢?可瞎了眼睛的他卻從來都隻看到了她的壞,連她一絲一毫的好都沒有放在眼裏!
她說——“我始終以為,隻要我再多付出一些,你就會放下芥蒂,對我好一些……這顯然是我想錯了,婚後,你不僅極盡羞辱的對待我,甚至還總是想方設法的刺痛我。可即便是這樣,我還是在等你回頭,甚至覺得我給你生了孩子,你就會回家。”
——她對他情深似海,即便被他傷的鮮血淋漓,也一直都在執著的等她回家,可他卻一心隻在意自己受的那一點失去自由的委屈,竟然舍棄了好好的家,好好的妻子和孩子!
他以為被安排的婚姻就是錯的,可原來錯的人,一直都隻有他!
上天把那麼好的一個女人送給他做妻子,他卻殘忍的辜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