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苗月的父母做完遺體交接,已經快要下班了,我收拾了東西,正準備離開,就聽見辦公室門被敲響。
“請進。”
我抬頭一看,居然是周宗平。
“你不是對她好奇嗎?我帶你去看看。”
她?
我愣了一秒鍾反應過來,周宗平口中的‘她’,隻得應該就是錦盛娛樂城的陸雲霜。
我咬了咬唇,跟著他出了市局。
現在路上正在堵車,我們一出門,便被堵在了路上,他也不著急,從西裝口袋裏逃出來一包煙,在我麵前晃了晃,問道:“介意嗎?”
我搖了搖頭。
他便降下車窗,抽起了煙。
淡淡的煙草氣息從他的座位上傳來,我有些不適應,正要把我這邊的窗子也打開,便聽見他開口,問我:“你這幾次也沒有做措施,怎麼不見動靜?”
動靜?
“什麼動靜?”
他目光落在我小腹上,意味深長。
我立刻捂住肚子,車窗也不想開了,怒罵道:“流氓!什麼動靜?你想要什麼動靜!”
“我們要個孩子吧。”
他抖了抖手裏的煙,把煙按滅在煙灰盒裏,道:“等你有了孩子,我應該可以安定一些,也能給你個名分。”
“這都什麼年代了?”我實在難以理解他的思想,“有了孩子才能給我名分?”
他愣了一下,道:“你現在想要,也可以的。”
我瞬間明白,他誤解了我的意思,“我不是現在想要,我的意思是、是……”
看著他認真地神色,我覺得我越來越解釋不清了。
“陸雲霜還在呢。”我輕聲道。
他皺起眉,“我們之間的事,和她有什麼關係?”
“怎麼沒關係了?她是你妻子,就算你戶口本上寫著喪偶兩個字,她也是你妻子,她還活生生的活著,還記得你們每一次親熱恩愛的樣子,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我總算知道我們思維的差異了。
他覺得他現在屬於喪偶狀態,就可以再和別人戀愛結婚。
可我卻覺得,既然陸雲霜還活著,不管她是以什麼名字活著,以什麼身份活著,他妻子都還在。
我們這樣做……
不違背法律,但是違背道德。
我一把拉開車門,他措不及防,居然真的被我打開了車門,這車子全堵在路上,我現在下了車倒也平平安安的過了馬路。
隻是剛過了馬路,不過一分鍾的功夫,周宗平居然扔下車子在路上追了上來。
他死死地掐住我的手腕,將我往車上拖。
因為我們這一番爭執,已經有不少堵在路上的車主探頭看過來,還曖昧的衝我們擠著眼。
我一陣惡寒,連忙握住他的手,拉住一輛車的後視鏡,道:“周局、周局,我們有話好好說行不?”
“說什麼?”他不悅的蹙眉,瞥了一眼紅燈,“已經綠燈了。”
在這車水馬龍的大馬路上爭執,顯然不是理智的行為,最終,我還是上了他的車,他一路開到錦盛娛樂城,才停車放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