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英雄識英雄(1 / 2)

孫明奇坐在椅子上,泰然自若,倒像是個紳士。其實大流氓就等同於紳士。真的,從舊社會就是如此,這流氓一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後啊,從穿著打扮上就不一樣。

打個比方說那些小流氓啊,穿戴上就是大金鏈子,三斤一個五斤一個,大金鏈子戴著,一下去洗澡,嘩飄上來了,好家夥原來是塑料的。

戴著大戒指,都特別大,天津管戒指叫釓子,大片釓子,戴著,讓大夥看著,我有錢,我多了不起,買西裝穿,也買什麼了不起的,真名牌假名牌都穿,一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因為檔次在這兒呢。

真熬到一定程度的大流氓了,皮鞋都不穿,要穿布底的,千層底的布鞋,穿棉襪子,穿的衣服要穿粗布的。拿一小扇,而且正麵就這麼大,像文人似的。那股子書生氣質濃鬱。

知道嗎,什麼表啊,戒指啊,手腕上的裝飾物,一概不能帶,為什麼呢,他這身份是上流社會的,所接觸的金融街企業家,什麼這個老板了,那個經理了,坐在一塊他也跟你談生意,討論國際形勢,總不能看著你手腕上的東西入迷吧。

在舊社會就是如此,過去最有名的黑幫,了不起的青幫也好,讓人聞風喪膽的竹聯幫也好,那些個黑社會的大頭目都是這樣。

過去有一位天津的大混混叫李金鼇,拿著個二寸長的一小條,拿過來寫上誰的名字就能要誰的命。打個比方他拿一條寫上,比如說啊張老三,拿著出去,所有的叫張老三的都能被弄死,就這麼厲害。

到了這種身份了,街坊鄰居竟然不知道他是誰。大汽車開著,當初剛生產汽車的時候,他就有一輛汽車,天天一回家的時候,遠遠的離著三條胡同她就下車了。他就是走著走,為什麼呀?為的是不讓街坊鄰居知道他怎麼回事。

不像那些街市上的小流氓,有輛自行車了,他就得把嗓子都喊啞了才算消停,知道嗎,人家李金鼇李二爺,當時拎著兩條魚進胡同,來一愣頭青,硬生生的說道:“這魚是我的。”

而這位李二爺二話沒說,馬上遞過去:“您回家熬著吃。”為什麼,他不敢告訴人家他是誰,怕你嚇死。這是真正的大流氓。

而這個孫明奇恰好就像是那個李二爺複製出來的一般。根本人家什麼都不用帶,沒有紋身,沒拿著大刀,就是往那裏一坐就是那種氣質,就能硬生生的把你震倒。

李德寶拿到了錢,心裏總算是一塊石頭落在了地上,因為畢竟自己繞來繞去最終的目標也不過就是想要收到“保護費”,現在他的心願達成了。總算是心中有那麼一點小小的成就感。

李德寶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倒滿了酒,謙卑的站起來,舉起酒杯,對著孫明奇說道:“現在我們的合作關係已經達成了,怎麼,不想著和你的合作夥伴喝一杯?”

孫明奇聽到這話,急忙笑著說道:“有你李德寶這樣善於交際的人,我要是喧賓奪主豈不傷了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