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勁在林家待了一天,臨到傍晚的時候,林家人才舍得他走。
“青霞,你跟阿勁一起回去吧。”林為良向林清霞說道,“明天剛好跟葉勁一起坐飛機回香江了。”
“那我媽呢?”林清霞好奇地問道。
“你媽這次就不跟你回去了。”林為良擺擺手道。
他跟麻蘭鶯商量過了,這次不再跟林清霞回香江了。
之前麻蘭鶯陪她去香江,是怕她一個人在那受欺負。
但現在她已經有了葉勁,而葉勁現在又是大明星,就連嘉和的大老板對他都寵愛有加。不看僧麵看佛麵,青霞自然也不會受欺負。
而且,有她在,青霞跟葉勁小兩口談戀愛也不方便。與其如此,她自然就不去做電燈泡了。
林清霞一愣,頓時感到悵然若失。
從她出道之後,拍每部戲都有老媽跟著,照顧她,保護她,無微不至。
就像老母雞護小雞一樣,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守護她。
這也讓她有了堅強的靠山,無論走到哪裏都不會害怕。
可如今老媽要離開她了,讓她頓時有種要溺水的感覺。
“伯父、伯母,我會照顧青霞的,不會讓她受欺負。”葉勁一聽,就明白他們的意思,當下就站到林清霞身邊道。
見他這麼說,林為良、麻蘭鶯夫婦都笑了起來。
“阿勁,你可要說話算話啊!要是將來你出爾反爾,讓我女兒受了委屈,我可是要跟你算賬的。”林為良點點頭道。
“是,伯父。”葉勁點了點頭。
林清霞聽他這麼說,頓時感覺有了依靠,心情一下子平靜下來。
……
葉勁隨後帶林清霞返回市區。
轉過天來,同陳自強、鍾發、元飆等人一起,返回香江。
回到香江之後,葉勁一邊繼續拍戲,一邊著手籌備公司,順便解決林清霞的合約問題。
葉勁原本就是要組自己公司的,就跟李小龍一樣。有了自己的公司之後,就可以以公司的形式,跟嘉和合作,共同投資製作發行電影。這樣既正規,而且還能避稅。
個人收入跟公司收入,繳納的稅率並不一樣。而且還有多種手段,降低公司的利潤,從而減少稅賦。
比如可以虛增投資成本。一部電影明明投資一百萬港幣,可以誇大成是投資三百萬港幣。這樣就算票房大賣,分到三百萬分紅,也因為投資高而抵消。
這也是影視公司避稅的常見策略。
一些電影號稱投資幾個億,但無論劇情、畫質、特效等,完全都看不出大片的樣子。上映之後,票房也是慘敗。
但即使如此,類似的電影還是層出不窮。那些電影公司仿佛吃了秤砣鐵了心,撞破南牆都不回頭。原因就是在此了。
注冊公司,在香江非常容易,隻要到相關部門繳筆錢,就可以成立自己的公司。
而這家公司除了特殊業務,類似保險、金融、銀行等,需要申請專業牌照之外,其他業務都可以展開。
比如可以搞零售、可以做服裝、可以做地產,怎麼樣都行。投資電影更是不在話下,並不需要像內地一樣,還要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等。
不過注冊公司簡單,取名卻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