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佘典吏(第一更)(1 / 2)

郭北縣。

人群熙攘,商旅繁多。

孫瘸子駕駛著牛車,跟在商隊後麵,慢悠悠的進了城門。

進入城門後,一條三丈開外的大道,貫通南北,沿街的酒樓、小販,數不勝數。

“孫瘸子,先去找家布店,得賣兩件得體的衣服,換身行頭。”

韓冰坐在牛車後麵,吩咐道。

牛車上的幾位,或是一副老農打扮,或是衣衫襤褸,一個個仿佛街頭乞丐,著實不堪。

就連他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染上了不少汙漬,幾日未曾換洗,更是有些異味。

如今將孟龍潭一夥土匪十幾年的收獲打劫,韓冰手裏,也多了接近兩千兩銀錢。

至於一些古董、珠寶之類的,雖然更加值錢,但韓冰也沒那個功夫去一一兌換。

早就打包,以破爛價賣給了之前同行的商隊。

這個時代,並沒有專門的品牌店。

大部分都是布店、布莊等兼職買衣服,順帶搞批發。

有些不太賺錢的布店,甚至會專門開個櫃台,負責賣糧食。

等到了地方,韓冰隨便挑了七八件同款式的黑色錦袍。

別問,問就是單身狗∪??ω??∪!

等到他洗漱幹淨,換好衣服,正準備出去的時候。

忽然發現孫、林等四個人,還穿著原先的衣服,站在大堂一動未動。

韓冰眉頭一皺,心道:“這孫林二人,倒還懂些規矩。”

“隻是他們穿著這一身破爛衣服,未免也太丟我的臉麵了。”

“況且,我也不是那種吝嗇的主啊。”

隨指著老板,吩咐道:

“你給他們四個,一人挑三件衣服,到時候一起付錢便是了!”

望著滿店的新衣服,孫林二人吞了口口水。

眼淚巴巴的想道:“自家小公子雖然年紀不大,但麵冷心熱,當真是大方的緊。”

“老頭子這條命,便是買給他也不虧。”

至於旁邊的朱孝廉,倒是沒有韓冰想的那麼不堪。

雖然他是個花心大蘿卜,但人情往來,顯然很有13數。

連忙搖頭,語氣真誠的推辭道:

“這怎麼好意思呢?”

“也太讓韓兄破費了,小弟不敢當,受之有愧,受之有愧啊…”

說著說著,腿腳便不由自主的走到一件藍色儒生服旁邊,摸著良心,哦,是布料說道:

“這蘇南的布料,當真是滑不溜手,據說光是運到這金華,價格就要漲上兩倍以上……”

這家夥知道韓冰劫了富,濟了自己的貧。

所以,嘴上說著不要,身體卻很是誠實。

當場便挑了三套蘇錦料子的儒衫。

人靠衣服馬靠鞍,便是佛陀,也要鎏金染銅。

一行老少五人,容光煥發,如今總算是翻身做了主人!

離開了布店,便直奔一旁的酒樓。

今天起的大早,就是因為韓冰不願虧待自己,去吃那農家米糠。

如今洗漱換衣後,便直奔目的地。

因為還有大黃狗和大白貓兩個小妖怪,再加上他自己,飯量未免有些驚世駭俗。

韓冰便多花了點錢,挑了個模樣順眼的小二,一起去了包間。

一口氣點了十八道菜。

每道菜,都要上四份!

這份量,頓時就把眼前頗為機靈的小二給弄懵了。

心道:“看著這群人,穿的衣服都是上等布料,想必不會是來吃霸王餐的主。”

這小二喚作周興,看起來大概十四五歲。

剛剛在酒樓門口攬客,親眼看到韓冰等人,穿著破爛進了布莊,隨後便一身錦繡走了出來,便猜測對方乃是有錢的老商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