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一周多,野乃宇就像是瘋了一樣,費盡一切心思拚命向雷洛索取,她或許是清楚自己的時間不多了,也或許是單純的想要發泄情緒,總之……
不論白天黑夜,隻要意識尚能保持清醒,野乃宇就不顧一切的合身撲到雷洛身上,她從頭至尾沒有離開過首相辦公室,衣服自脫下後就再也沒穿上,好像感受不到寒冷,感受不到疲憊,也感受不到……疼痛。
雷洛曾猶豫過,要不要對野乃宇施展逆流,將對方的雙手治好,免得進去以後生活不便,吃喝拉撒都要仰賴他人照顧,但野乃宇的態度卻非常明確,那就是拒絕。
按照野乃宇的說法,她不想丟掉記憶,更不想忘記報複光惠時獲得的樂趣,見雷洛表情難看,便換了套說辭,直言自己願意為犯下的罪行買單,拖著一身殘疾到獄中贖罪。
仔細想想,光惠的情況很可能是特殊的,野乃宇要真因為時間回溯的緣故,沒了關於這件事的記憶,那麼莫名其妙被關進監獄,於她而言,很可能會更加痛苦吧?
念及此處,即使心中憐惜自己的妻子,可雷洛還是同意了野乃宇的請求,沒有對她施展逆流,隻是默默咬緊牙關挺槍上陣,同樣拖著疲憊的身體與野乃宇大戰起來,打算用最短時間讓對方懷上。
以往做這種事情時獲得的快感,在這一周多的時間裏好似消失無蹤,為了一個請求,一個任務,一男一女皆是施展渾身解數,為小生命的誕生而努力奮鬥,在這個過程中,什麼政務,戰略,計劃……統統都滾到一邊去吧。
直到半個月後,科研院的工作人員過來檢查,證實野乃宇已經成功受孕,這段時間的瘋狂才算有了個尾聲,相應的審判,也陸續開始。
自變法行動結束後,憲法的威嚴漸漸設立起來,火之國不論民眾還是忍者,都清楚自身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約束,而野乃宇的所作所為,到了今日,知道的人也有不少了,於情於理都應該給外界一個說法。
由此,雷洛忍著沉痛的心情,果斷把野乃宇,還有其麾下參與光惠事件的十六名上忍送上了法庭,經由法官們和議員們的長時間討論後,做出以下判決:
先由國會出頭,剝奪野乃宇的代火影職權,貶為普通平民,再由法院出頭,細數野乃宇的一係列罪行,直接判處其無期徒刑,交由木葉本土的監獄代為執行。
至於那十六名上忍,因為他們並非事件主謀,也沒有參與折磨光惠的過程,某種程度上講,還是聽從代火影的命令行動,所以量刑稍微減輕,全部都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畢竟,生而為人,先不說知法犯法的問題,就說他們在聽到野乃宇的命令時,真就沒動過腦子,好好想想自己這麼幹會導致什麼後果?
討好領導,也該有個限度。
對於這些參與到自己家事爭端的投機分子,雷洛一丁點沒有為他們說話的意思,國會該怎麼罰就怎麼罰,法院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一切按正規流程來就行。
盡管,其中有他的親弟弟,依然如此。
等到法院對野乃宇等人的判決結果公示出來以後,國都內部一片嘩然,火之國公民和忍者們見首相先生的妻子,弟弟,觸犯了憲法以後,都落到了如此結局,不禁再次加強了對法律二字的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