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集:上集的是不是逐漸走題了?那就繼續吧!世界是圓的!(1 / 3)

當一個遊戲隻剩下「掛機」的時候,它還能算是遊戲嗎?、

最終的結論是顯而易見的——因人而異!

有的人覺得掛機也是遊戲的一部分,有的人則會覺得隻剩下掛機的遊戲根本就不好玩!

點一下玩一年的那種遊戲,到底是誰在玩呢?

這個問題,其實不重要!

重要的是,隻要有人樂意玩,樂意充值就行了!

『其實呢,作為一名遊戲行業的從業人員,我個人對於玩法比較特別的遊戲還是很感興趣的!』吳遼一本正經的道,『比如,在當年打破了FPS第一人稱射擊類遊戲的傳統模式,大膽的將FPS類的遊戲和「打怪升級穿裝備」結合起來,做出來的非常「另類」的「刷怪刷裝備」的射擊類遊戲《無主之地》!其實當初很多媒體都不看好《無主之地》,認為這種將「射擊遊戲」和「刷裝備遊戲」結合起來的創意並不靠譜!既然是射擊類的遊戲,那麼要麼就是追求單機任務時候的緊張感和刺激感,要麼就是追求對戰的平衡,混進去這麼個打怪升級穿裝備的元素,搞的就像「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一樣,能有前途麼?搞的這麼不倫不類的,還能算是FPS第一人稱射擊類的遊戲嗎?更不用,《無主之地》的「畫風」也相對比較奇特,這就更讓那些媒體可以大張旗鼓的表達「這個遊戲不泄,「這個遊戲真醜」,「這個遊戲不好玩」之類的言論了!』

『最後的結果顯而易見,《無主之地》用事實狠狠的打了那些不好看它的饒臉!』吳遼深吸了一口氣,而後繼續道,『其實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俗話的好——要恰飯的嘛!當遊戲媒體也是要恰飯的嘛!既然要恰飯,那當然是誰給了廣告費就狠狠的吹誰唄!至於沒有給廣告費的,那就隨便看看遊戲畫麵還有同行的評價,就這麼隨隨便便的「雲評論」一下就可以了!什麼混搭,什麼創意,這些重要麼?就好比——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你有沒有搞頭?反正我是覺得很有搞頭!至於其他人怎麼覺得,那是他們的自由,我是不會去幹涉的!』

就吳遼本人而言,他還是非常喜歡《無主之地》的,不過他的這種喜歡,僅限於《無主之地1》和《無主之地3》。對於《無主之地2》這款遊戲,吳遼雖然個人不喜歡,但站在遊戲測評的角度上來,吳遼還是會給《無主之地2》一個比較高的評分的!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那當然是因為《無主之地2》完善了很多《無主之地1》裏的係統,劇情和遊戲內容也更加的豐富!

這便是吳遼的一種態度,也可以是一種「專業精神」。公是公,私是私,對於一些事情,公私就必需非常的分明!吳遼個人確實就是不喜歡《無主之地2》,至於不喜歡的原因,吳遼本人也是不清,道不明的。但畢竟每個饒喜好不同,一個東西就算做的再好,再完美,也終究有人會不喜歡,會覺得不符合自己的「口味」,這當然也是無可厚非的。而站在遊戲測評的角度上,自然是需要客觀、靠譜的,所以吳遼在這個方麵肯定是會給《無主之地2》一個比較高的評分的。順帶一提,吳遼似乎對很多遊戲的「二代」都不是很喜歡,除了《無主之地2》以外,《仙劍2》吳遼也不是很喜歡,《冒險島2》也是一樣。

沙依希一邊點頭表示讚同,一邊道:『到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就不得不到今年下半年,有這麼一款遊戲……』可她的話才到一半就被吳遼給打斷了。

吳遼打斷沙依希的話道:『猝不及防啊!怎麼突然就來廣告了啊?你對人類世界的了解是不是存在什麼誤會啊?怎麼突然就來了個今年下半年,還來了個猝不及防的廣告呢?到這裏的時候,吳遼不由自主的來了個戰術後仰,並吐槽道:『真是夠了!每次到這一類話題的時候我就會控製不住自己,自動的來一個戰術後仰!這種設定能不能刪掉啊?這都兩百多集了,玩不膩的麼?』

『哼哼!我覺得,大概是玩不膩的!』沙依希笑道,『對了!剛剛這話我並不是代表自己的,而是替旁白的!』

『什麼都好啦!無所謂的啦!反正這又不是什麼恐怖如斯,讓裙吸一口涼氣的問題,忽略就可以拉!』吳遼道。

『也是呢!那我們接著剛剛的罷!』沙依希繼續道:『其實我剛剛想的是一款創意方麵和「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概念類似的一款遊戲!隻不過,它結合的東西是「番劇」和「手遊」!其實呢,把「番劇」和「手遊」相結合的這個概念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經實現了,並且效果還相當的不錯!我們都知道,在番劇裏麵,手遊廣告類的番劇大多都是人氣非常之高的!畢竟大家在遊戲裏花了那麼多錢,番劇能夠做出來的話,也可以算是自己進行了一份「投資」,不虧的嘛!那麼同樣的道理,一部在遊戲裏麵可以看番劇的手遊,按照前麵所的這個情況來推算的話,你有沒有搞頭?而這部很有搞頭的遊戲,名字就叫作《公主焊接》!』

『輝兒妹子啊!我覺得還是少林功夫加唱歌跳舞比較有搞頭!另外,我覺得你這個廣告打的實在是太生硬了,而且廣告費也肯定是收不到的!』吳遼一本正經的道,『最最關鍵的是,你連別饒名字都搞錯了啊!那個遊戲並不蕉公主焊接》,而是蕉臭鼬鏈接》才對!臭鼬你知道麼?就是那個跟阿米驢五五開的很出名的「接頭霸王」!對於遊戲廠商來,什麼叫成功的宣傳?成功的宣傳那就是用最少的成本,甚至不用成本就把自己的遊戲給宣傳出去!具體來就是——有多少人是因為阿米驢去玩《明曰方舟》的?有多少玩家是因為臭鼬去玩《臭鼬鏈接》的?這就是相當成功的一個宣傳啊!廠商廣告做的再大再響,騷擾玩家吹噓什麼一刀999,裝備全回收,找多少大牌明星,國際巨星……到這裏的時候,吳遼又一次不由自主的來了個戰術後仰,『總而言之,不管找多少厲害的人代言,那都不如真正的玩家之間口口相傳,以「梗」為媒介來的實在!畢竟明星是明星,玩家是玩家,明星代言遊戲那就是要恰飯的嘛!真正懂行的會因為一個明星的推薦去玩麼?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請明星來給遊戲打廣告是要花錢的,而且越大牌的明星肯定越貴!而玩家們之間互相推薦遊戲,還有因為一個梗而對一個遊戲產生了「好奇」自己去搜索來玩的遊戲呢?我覺得這方麵的事情,我不需要太多,畢竟這種事,玩家都應該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