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重辦一場婚禮嗎(2 / 3)

說話間,車子已經開到了通往閻島的那座大橋上。

上午十點左右的時候,夜元閻和吉心終於下了車,走在了紅毯上,一步步朝他們的婚禮現場走去。事實上並不是吉心想象的那樣由她這個當新娘的媽媽抱孩子,孩子有孩子的爸爸抱著,她隻是挽著她老公的胳膊和他一起走到紅毯的盡頭就好。

沒有西方教堂式的婚禮流程,所有的程序都是按照一些所謂的道上的規矩來的,倒是和華夏國的傳統婚禮有些像,先是拜祭了夜元閻早亡的父母的靈位,然後拜龍叔的靈位,最後拜祭了吉心故去的父母的靈位。

拜完了先人之後,兩人交換了結婚戒指。裝著戒指的盒子一打開,吉心頓時就感動的差點濕了眼眶,她前段時間整理搬到島上的她的舊物的時候,就是想要這倒這對戒指,找了好久沒有找到,以為弄丟了,難過了好久,沒想到居然在他的手上。

這對戒指看著很普通,鑽石不夠大,款式不夠新,可是對於夜元閻和吉心來說卻是意義非凡的,因為這對戒指貫穿了他們所有的感情史,而且戒指上麵還刻有他們彼此的名字。兩人最開始戴上這對戒指,是他想要和她好好相處的那天晚上。

後來諸多波折之中,他害死了她爸爸,她摘下了這支戒指要和他決裂,後來又被他尋了個機會,重新送給了她。再後來他和袁粉假結婚,褪下了他的那枚戒指,還給她。她以為他真的要和袁粉結婚,心灰意懶地將這對戒指收了起來,塞在一個角落,永遠都不想再看到。

可是後來又發生了好多事情,她幾乎快要忘了這對戒指了,搬去島上之後,小夏將她的那些舊物一起帶來了島上,她這才想起來這對戒指,可是再找的時候,就怎麼也找不到了。沒有想到竟然落到了他的手上!

夜元閻看到吉心一直盯著戒指發呆,開口說:“不喜歡嗎?不喜歡的話,讓人換一對來。”

“沒有,沒有,隻是想起了很多往事。”吉心搖頭說。

夜元閻微微一笑,拿起那枚女戒,套在了她左手的無名指上,開口說:“這一次,你可要戴一輩子,永遠都不許再摘下來。”

吉心笑了一下,緊接著拿起那一枚男戒,套在夜元閻左手無名指上,開口說:“戴上了這枚戒指,你以後都不準看,更不許摸別的女人!”

她的戒指上麵刻有他的名字“閻”,他的戒指上麵刻有她的名字“心”,刻紋一直都在,永不消逝,就像他們銘刻在彼此心頭上的愛戀一樣,走過了愛情,這場婚禮之後便要演變成親情了。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實則不盡然,婚姻是愛情升華成親情的殿堂,他至親的父母早早亡故,她的爸媽也都雙雙飛入了天國,他們兩人在這個世上的親人並不多,而今天之後,他就是她最親的親人,如父如兄,今天之後,她也是他最親的親人,如母親般包容,如女兒般依戀。

不管貧窮,富貴,坎坷,坦途,生還是死,都相依相隨,至死方休!因為牽了手的手,今後都要一起走,前路不一定好走,也許還會更忙碌,所以有了伴的路,沒有歲月可回頭。今生相依,來世還要一起!

好了,戒指交換完了,婚禮總算進行了大半!眾人的鼓掌聲中,吉心才想起來小寶貝不見了,明明夜元閻有一直抱著他的,怎麼這一會兒不見了呢?她忍不住環視全場,尋找起來。

終於在一個角落看到了小寶貝的身影,穿著袖珍版小西裝的小人兒一麵吃著手指一麵和抱著他的人嬉戲玩耍。等等,抱著小寶貝的人怎麼這麼眼熟?那個穿著西裝禮服,抱著小寶貝的人竟然是袁逸!

夜元閻也看出了她的疑惑,開口說:“按道理這場婚禮不該外人在場,可是你的娘家人算起來,好像就隻有袁逸了。本來還擔心他不來,不過現在看樣子,他應該不反感這場婚禮,起碼他還是很喜歡我們的兒子的。”

吉心笑著點頭:“是啊,他們兩個玩得好開心哦。”這個性格古怪的舅舅,還是挺喜歡這個小外甥的。

找到了寶貝的所在後,婚禮要繼續往下進行了。接下來的事情就必要簡單了,要派發紅包。夜元閻拉著吉心走到一張大椅子上坐了下來,然後有助理抬了個小茶幾放在他們麵前,小茶幾上堆放著小山高的紅包,堆在最上麵的紅包比較厚,下麵的紅包相對來說要薄一點,最下麵的紅包最薄。

吉心看著堆得小山高的紅包,問身邊的男人:“為什麼別人家結婚是收紅包,而我們結婚卻要發給人家紅包?”

“因為我是他們老大啊。”男人很是神氣地回答,吉心白了他一眼,這算什麼答案,難道不該位置越高收到的紅包越多?

玩笑開完了,男人正色解釋說:“這是你這個做女主人的,給他們的見麵禮,按道理來說這些見麵禮需要你自己親自準備的,不過你老公我怕你累著,已經派人替你準備好了。”

原來是見麵禮啊。吉心心中了然。這時有人上前行禮問好了,最先來行禮的是那幾個吉心見過幾麵的,夜元閻的幾個近臣。這幾人在暗龍城中都是大人物,掌控著要塞部位,自然是要給最上麵最大的紅包的。

一個個紅包都派發出去之後,時間已經是中午十二點多了。直至最後一個人領了紅包之後,婚禮總算全部完成,接下來就開始喜宴了。

喜宴沒有定在別處,依舊在島上進行。島上那麼多閑置耳朵別墅,隨便收拾一棟出來就是現成的酒店。因為夜元閻的身份比較特殊,所以不用在喜宴上敬酒,不過這個男人今天開心,讓吉心抱著小寶貝回去家裏吃飯,他自己去陪著他的那幫兄弟們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