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言很長,分三個部分,第一段很絮叨,是關於我寫作的個人認知,覺得長的可以跳過,第二段是表達歉意和解釋,第三部分是關於新書。
【1】
完結掉這一本書,和上一本書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寫三十年最後一章時我記得是在學校的實驗室,敲完最後一個句號渾身輕鬆,蹦蹦跳跳出了實驗室,因為在此之前被連續四百多天的更新給折磨的夠嗆,我一直覺得相比於遣詞造句,每日都要更新是更加難做到的一件事。
所以那一次是解放,甚至於沒有寫三十年的都是因為在那段時間連打開碼字軟件都成為一件很困難的事,所以覺得終於不用再寫了,哪怕感言。
但是這一次完本卻不是這樣,從我本意來說我並不想就這樣停止,有很多評論說我寫不下去,不想寫了。
這兩點都不準確。
寫不下去是不可能的,作為一個寫了四五百萬字的作者,再水幾十萬字不是難事,但是也就是水而已,這樣混稿費很丟臉,混不到多少更丟臉。
事實上後麵的內容也沒有多少可寫的意義,成為一個行業內的‘挑戰者’,還並非是某種程度的‘支配者’固然不像是爽文的結尾,不過創業幾年時間就開始支配,假得過了頭。
我是個真實控,文中現實事件的時間、地點我都是查得很仔細對的上,甚至如果我要寫這件事是‘星期幾’,那我會去查一下日曆,看看某年某月是周幾。
不過這似乎不是什麼優點,文字作品本身就包含想象的部分,太真實像是‘紀錄片文字版’。
(2)感情部分其實從很早以前就崩掉了,我還記得最初的最初我向朋友們宣布:我知道我怎麼寫出一個讓人愛不釋手的女角色了,我悟了!
事實上,我掌握了技巧,有部分讀者確實表達出不娶文留書必棄書的氣概。隻可惜我隻有技巧,在劇情厚度上過於單薄,導致部分讀者會覺得‘這個人是不錯,但是沒什麼印象’,這是我的教訓。
我還有個毛病,當然在一些愛開車的老司機眼裏或許還是優點,就是我不知道怎麼寫了,就寫個女人,在三十年裏體現的很明顯,所以在寫第二本書時我不斷的提醒自己,控製女性人物的出場數量,結果看來很失敗。
關於不想寫。
與寫三十年的後期相比,我寫這一本書至今,其實並沒有過很強烈的要結束它的欲望,所以我數次長時間斷更最終又回來了,這不必粉飾成作為作者的責任心,我這個速度也談不上這一點,單純的就是還想寫而已。
而第一次冒出完本的念頭是我看到一個評論,它說:這本書就像是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批評其實我都習慣了,但這個評語讓我忽然想到堅持不完本的另一麵:我好像在混稿費。
嗨。
寫激蕩年華的早期,我刻意的調整三十年裏過於壓抑的氛圍,想要跟風搞笑,很快證明,那不是我的風格,那個轉變是這本書崩掉的開始。
更加具有災難性的是,當時受數據的影響。說句玩笑話,您別看激蕩年華現在這個死樣子,前二十萬字的時候,它有讓我賺很多稿費的傾向,所以我的心態有變化,患得患失,甚至刻意討好讀者。
而我在寫三十年時,完全不是這樣的心態,那時候我不加作者群、抗拒創讀者群,秉持著我把書寫好的心態,後來證明有質量、有字數,幾輪大推薦均訂會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