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著眾人問候的方向,胡祿看見了一個大胖子,人不高,約莫一米七,很胖,肉眼估計兩百斤打底,這樣的一個大胖子正緩步向他走來。
胡祿很吃驚,因為他根本沒有聽到這個大胖子走路的腳步聲,一般來說,胖的人走路都會比較沉重,不是下意思的控製的話,腳步聲相比於其它人會比較明顯。
但是眼前的這個胖子不同,即是胡祿有著順順風耳,能清晰的分辨出任何聲音,但依然聽不見他的腳落地的聲音,這種事情隻會在兩種情況下發生。
一,他穿的鞋子采用了特殊材料,消去了腳步聲;二,那就是這個人是一個高手,雖然胖,但是身輕如燕,所以才會落地無聲,就像港島的老洪頭。
對於習武之人來說,胖其實並不是什麼壞事,因為他們常年習武,看起來似胖實壯,寬鬆的練功服下麵,其實隱藏著結結實實的疙瘩肉。
隻不過華人的體質使得他們的肌肉不會像歐美人一樣那麼明顯,而是呈現一種流線型,看似平滑,其實爆發力十足,而對於習武之人來說,越胖,代表著他們的拳頭越重,也就是所謂的勢大力沉,一力破千巧。
看著這個中年胖子微微隆起的太陽穴,聽著他綿長而規律的呼吸,胡祿立刻就判斷出,眼前的這個胖子,明顯是屬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說,他是個高手。
而且不是一般的高手,能夠在哥譚擁有這樣一家飯店,並且不被哥譚的勢力打擾,這胖子顯然在哥譚華人中有著很高的地位,這樣的人,胡祿絕對有理由相信,在他手底下一定有著不少人命。
“看樣子真正做主的來了,我是該認慫呢?還是從心呢?還是認慫呢?”胡祿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熟慮的問題。
“就是你在老子的地盤鬧事?”大佬就是大佬,一開口,整個人就有一股無形的氣勢壓迫過來。
胡祿眼神一凝,心知今天這是肯定不是那麼容易過去了的,當下也不能落了自己的威風,不然以後再想翻身就難了,其實說穿了,他的金手指,就是靠各種各樣的行為去刺激別人。
一個從心了的人,還會讓別人再生出劇烈的情緒波動嗎,這得使用多麼激烈的手段才能達到原本效果,更何況,就算是殺人,殺的多了,別人也就見怪不怪了。
所以,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從心,剛好也覺醒了新的能力,三娃的銅皮鐵骨,挨上幾下,應該也沒什麼大礙,畢竟到都不能輕鬆劃破,要很用力才行,總不至於挨兩下就跪了吧!
想到這裏,胡祿心中打定注意,上前一步,雙眼直視大佬,道:“是本座鬧事嗎?用你那豬腦子想想,到底怎麼一回事,組織好語言再來跟本座說話。”
大概是第一次見到有人敢這樣跟自己說話吧,大佬首先就貢獻了一根比平時看到的情絲粗了數十倍的情絲,紫色的,屬於七情裏麵的“驚”。
經過胡祿的研究,七情剛好對應七色,因為欣喜而出現的情絲是紅色,憤怒而出現的情絲則是橙色,就比如剛剛,一群人包圍過來的時候,就給胡祿貢獻了不少橙色情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