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另一邊的溫思科不停的在咒罵,他明白這一切都是張啟鍾所為,帶走牢房的六名重刑犯隻有張啟鍾有能耐知道,另外一名監察副使李哲根本沒有這個能力,至於應天府的監察使長期被打壓,同樣沒有這個能力。
而且他還懷疑梁奕的身份根本不是表麵的這麼簡單,否則怎麼可能會讓張啟鍾親自動手。
想到那日在張府給他所說的更加確定,張啟鍾早就知道梁奕的身份,而這樣做就是為了他自己而已。
押送這六人回去的路上百姓們把街道兩旁圍得水泄不通,他們雖然不知道是怎麼跑出去的,不過看到重新被抓回來自然是歡呼的,之前的所作所為依然沒有忘記,不時的有人用菜葉或者是雞蛋砸過去。
應天府衙外麵官差們嚴陣以待,防止興奮的百姓們衝進去。
進了府衙張啟鍾很快去換了一身官服,隨後走出來上坐道:“升堂。”
“給梁大人搬一張椅子。”
這裏唯一可以坐著的隻有張啟鍾,除非還有比他官更大的才能夠在其旁邊坐下,梁奕同樣不例外,不過他下令後倒是可以坐在一旁。
“帶逃犯上堂。”張啟鍾大聲道。
“帶逃犯上堂。”傳令的跟著說了一遍。
被抓住的六人被依次帶了上來。
全部跪下後張啟鍾直言道:“你們六人可知罪?”
六人知道事情已成定局,都沒有反駁道:“知罪。”
“知罪就好,爾等六人明知是死刑犯卻逃獄而走,罪加一等;逃獄後毆打朝廷命官,雖未受傷,卻是藐視皇威,理應死罪,對此你們六人可有疑問。”
“啟稟大人,草民沒有疑問。”
“好,之前爾等六人本就是死罪,並且經過刑部同意,因此不再上報刑部,明日問斬。”
南齊朝的死刑犯都是需要經過刑部同意的,若是刑部同意死刑不會再有變故,如果刑部不同意死刑則交由大理寺再審,後者審理後認為可以死刑的,一個月之內就會執行,在大理寺審問後認為不能死刑的,這個案子就會發回重審。
發回去後官府堅持認為死刑就必須要有更多的證據,三個月內沒有確鑿的證據要麼對其輕判,要麼根據現有的證據重判,所以在南齊朝想要判一個人死罪並不是很容易,當然一旦被認定為死罪一般刑部也很少拒絕,除非真的有很大的爭議,這樣可以防止有官員故意所為。
當然防止誤判的不僅是死刑,董高逸還是太子的時候就發現各地或多或少存在誤判的情況,但是卻沒有可以申訴的地方,登基後便下令各地要將判決的案子年底上交刑部,重案和重罪會由刑部再審理的,雖說這樣變得很麻煩,不過得不得說這樣一來誤判的情況少了很多。
判讀後並沒有讓六人離開,因為張啟鍾還有大事和隱患沒有徹底解決。
“帶人犯溫思科,溫衛上堂。”
“帶人犯溫思科,溫衛上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