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萬確實是多,但我並不認為三十萬能夠代表這兩首歌的價值,畢竟在後世這兩首都是爆紅的歌曲。
我不是爛好人,也不是軟骨頭,不能說你是歌壇大姐大,你問我要歌,我就得給你,我也得有我自己的原則。
當然,有些話不能直說,畢竟娜英也是很有誠意的,大家好好談是最好了。
她們最終還是把目光投向我,畢竟我才是歌曲的原創者。
這讓我感覺到一種很爽的感覺。
有才就是任性啊。
別管我現在在演藝圈的地位如何,你天皇巨星又如何?想要問我要歌,那也得求著我,和我談條件。
我斟酌了下字句,看向娜英,慢慢說道:“娜姐,你新專輯要出,問我要歌,按理說,這是給我麵子,別說三十萬了,就是不要錢也得給你,是不是這個理?”
娜英沒說話,就笑著看我。
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說了,那就繼續說,我說道:“可您也看到了,這兩首歌的質量確實是很好,別說放一起了,就是分開,單獨拿一首到哪裏都能當主打歌,這您沒意見吧?”
娜英點了點頭:“嗯,歌確實是好歌,所以我才開三十萬的!”
我笑了笑,說道:“娜姐,您也是音樂人,應該能理解一首好歌對於原創作者意味著什麼,它就好像是我親生兒子一樣……”
“嗯?”娜英瞪大了眼睛,我這比喻她還是第一次聽。
我繼續說:“您要是把我親生兒子借過去養幾天,我肯定沒意見!但您說直接把我兒子給抱走了,那我心裏接受不了!”
娜英低頭思考,然後看向她先生。
孟跟笑了笑,問道:“北小姐,你放心,娜英也不是仗著資曆欺負人的,作詞人、作曲人也都是你的,不會改!”
“嗯!”我點頭,接著又問,“但您這價錢不低,今後如果,我是說如果啊,有別的版權收益,比如說網絡下載、影視劇插曲等等,這收益算誰的呢?”
孟跟和娜英相互看了一眼。
都從彼此眼中看到了驚訝。
從他們得到的資料,我就是娛樂圈的新兵娃娃,原本他們以為三十萬就能把我砸的不要不要了,可沒想到在三十萬麵前,我竟然還能如此淡定的侃侃而談。
我這麼一說,胡敏也反應了過來。
倒不是說胡敏想不起這一茬,主要是剛才她的腦袋都用在想如何利用這件事去炒作我的名氣上了,對歌曲本身倒沒有怎麼去注意。
現在聽我這麼一說,她也點頭說:“娜姐,我家小詩說的也是有道理的,我覺得您直接掏三十萬買也不合適,畢竟如果反響不好的話,三十萬您不是虧了嗎?”
娜英是什麼人,那是混了二十幾年娛樂圈的。
孟跟也是成功商人,而且是開夜店的,三教九流見多了。
胡敏這話一說出來,他們倆就明白了。
這話明著聽是怕娜英三十萬花虧了,但你要真這麼理解,你就太沒情商了。
正確的解讀方式是“如果這首歌大火了,我隻賣三十萬,豈不是虧了?”
一旁羅娟在那給我咬耳朵,說著這些潛台詞。
我不由點頭,胡敏不愧是金牌經紀人,說話的出發點是從對方考慮,對方也不好怎麼翻臉,那你要是聽不懂呢?嗬嗬……連這話都聽不懂的人,還配來談生意?
娜英笑了笑,說道:“我原以為挺簡單一件事,被你們這一說,還變的挺複雜的!胡總啊,你覺得這件事應該怎麼辦呢?”
稱呼從小敏變成了胡總,可以看出娜英心裏也是有些不爽的。
畢竟歌壇老前輩,被我這麼個新人在麵前拿捏,就算脾氣再好,心裏也會不舒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