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1 / 1)

現在能回家了,卻是更加空蕩,麵對著這群並不怎麼熟悉的親人,還不如回去京城,同王爺一起把酒言歡,再探討一些事情,談天說地,定要比這有意思的多。

蘇成森揉了揉臉,想著自己可能是思念王爺了,以前無牽無掛,沒什麼朋友,也沒什麼知己,也不用如此念念不忘不舍,如今有了,倒是真的嚐到了何為思念的味道。

蘇成森準備就寢了,他放在床上,蓋好被子,想著情征鳥把消息送過去的時候,王爺有沒有入睡,若是王爺沒睡,又會怎麼回應他。

輾轉反側,終究是沒有睡著。

蘇成森想著苗甜甜也許在皇宮同皇上一起,又想著過幾天他就可以處理好這裏的一切,然後回京城複命,就可以見到苗甜甜了。

始終沒有睡意,蘇成森睜著眼看著床頂,腦海裏浮現了和苗甜甜相處的一點一滴。

王爺…真的是個很好的人呢。

天色已經暗透了,快接近子時,不知不覺,外麵的喧囂也散場了,蘇成森準備強製自己入眠的時候,聽到了情征鳥清脆的鳴叫。

蘇成森立刻翻身下床,打開了窗子,將情征鳥放了進來,解下了情征鳥爪子上綁著的紙條。

借著還算明亮的月光看著那張紙條,蘇成森有些哭笑不得。

這張紙上的字跡十分潦草,甚至是有些歪七扭八顛倒的,一看就知道寫這東西的主人腦子的不清醒,根據筆觸來看,的確是苗甜甜無疑,王爺是做了什麼,寫字寫成了這樣,多半是又喝酒了,居然醉成這樣。

蘇成森看了好幾遍認出了苗甜甜寫了什麼,十分狂放的四個字。

本王要燈。

京城的習慣,在過年的這天晚上,有情人可以去放花燈,若是到了一處,那便是緣分。

一般來說,索要燈或者相約一起去放燈,多半是表示一種羞怯或大膽的輕易,簡單粗暴來說就是,看上你了,約不約?

王爺這索要花燈的行為,讓蘇成森一下就笑了。

王爺明不明白這個要燈的含義,那是肯定的,因為王爺曾經和別人約著放燈過,可惜被醜拒了。

苗甜甜當年為京城提供的笑料可不少,隨便的一件就能讓人笑一月。

蘇成森這件事是聽說的,畢竟那件事情發生的時候,蘇成森還在邊關,她回來的那幾年,有人當做趣事向她提及。

說的是王爺那次又看上了一個小公子,過年的時候約人家一起去放花燈,把那小公子嚇得哭的那叫一個慘,哭的稀裏嘩啦的,還暈倒了,生病了,家裏人哭著求著王爺高抬貴手別看上他們家孩子,王爺隻能悶悶的放棄了,順便毀了自己找人做好的燈。

所以說王爺怎麼會不清楚燈含義,要燈,恐怕也是孩子氣的行為。

蘇成森認真的又看了一遍,把紙條疊了起來,收好之後,開始穿上自己的衣袍,為了不驚動府裏人,蘇成森翻牆出去,走在了恢複安靜的街道上。

瀾寧郡不興放花燈的這個習慣,他們就是係福袋找有緣人,放花燈,是京那裏和附近才出現的習俗。

瀾寧郡沒有這個習俗,就意味著大街上那些準備收攤的攤主裏沒有買花燈的,但是蘇成森記得是有買燈籠,可她去尋的時候,那個買燈籠的人已經走了。

蘇成森花了錢問到了賣燈籠的人的住址,然後敲響了那家的門。

冒昧的打擾,蘇成森用大價錢請了那個手藝師傅做了一個花燈,仔細的描述那個樣子,再讓她刻上‘西’字,折騰了一番,總算是成功的做好了苗甜甜要的東西。

雖然蘇成森很想讓師傅刻上苗甜甜的全名,可是蘇成森不敢,餘是國姓,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用這個姓氏,一定是皇親國戚才可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蘇成森還是隻讓刻了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