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清筱其實是想拒絕的,有些事情她真的挺亂的,還沒想好,也是不想跟季景程牽扯太多,季景程對她的好,她能感受到,也不討厭,可人不能太自私不是,她不能享受著季景程對她的好,一邊還想著跟他劃清界限,不想到頭來,傷害的人是季景程。
她曾經被人傷害過,知道那種滋味不好受,說她矯情也好,怎樣也罷,總之就是不想接受。
可季淩菲那就是個小人精啊,哪裏容得了夜清筱拒絕,她想的是很美好,徹底絕了季景程的希望,以後大家橋歸橋路歸路,偏偏季淩菲這個機靈鬼不可以,硬是帶著夜清筱去了那家店,說是認認門,以後要是不樂意讓她送,那就自己過來吃。
這裏的老板曾經是季景程手底下的兵,後來在一次任務中受了傷,傷到了腿,落下了殘疾,就退伍了,後來季景程出錢讓他在這裏開了一家餐館,這位就將家裏的老婆孩子也接過來了,他老婆手藝好,夫妻兩個肯吃苦,一家小店經營地有聲有色。
雖然這家店早已經不是原來那家,擴大了很多倍,但小夥子記得季景程的恩情,這麼多年,也一直找不到機會還上,好不容易季景程托他辦點事兒,那自然是不會拒絕的。
看見夜清筱,老板和老板娘都十分熱情,就差把她當仙女供起來了。
“夜小姐,程哥已經跟我說了,以後你想吃什麼就給我打個電話,我給你做,早中晚,哪一餐都成,天上飛的,海裏遊的,地上跑的,隻要你想吃的,都成。”
夜清筱本質上是個靦腆的人,也是個臉皮薄的人,人家對她這樣客氣,她的態度隻會更好。
“不用不用,不用那麼麻煩的,平時我都是在家裏吃,今天也就是過來看看你們,感謝你們早上做的早餐,很好吃。”
這家店的生意確實很好,都這個點了,店裏的人還不少呢。
老板姓王,單名一個飛字,倒是很好記。
王飛聞言,笑著擺擺手,“客氣啥,就是早餐,你要是喜歡吃,可以天天過來,雖然家裏有人給做,但天天吃也會膩,可以上我這裏打打牙祭,換換口味。不敢說我這裏是全東陵市最好吃的,但我媳婦兒的手藝確實很好。”
“替我謝謝嫂子,她做的粥確實很好吃。”老板娘剛來的時候打了一聲招呼就進後廚了,這個時候也確實是忙不過來。雖然店裏有很多幫工,但手藝是掌握在自己手裏的,後廚沒她不行。
夜清筱也沒在這裏待多久,聊了兩句就走了。季淩菲臨走前,對著王飛眨眨眼,她是經常來這裏吃飯的,跟王飛他們熟得很,早就跟王飛打好招呼了。
夜清筱從這裏離開之後就去公司了,她現在就是個助理,也不能總是曠工,影響不好。
季淩菲也不讓她送,自己打車就走了。
夜清筱等紅燈的空擋有些心不在焉。她在想該怎麼跟季景程說,原本她是打算慢慢來的,就跟清歌說的一樣,沒想好,那就不想,順其自然,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季景程一個機會。
可現在季景程突然加大了攻勢,嚇到她了,這樣熱烈的感情,要是最後自己還是拒絕了,是不是就太傷人了呢?如果給不了相同的回報,是不是一開始就拒絕會比較好呢?
夜清筱很糾結,至於到底在糾結什麼,她也沒想好,心挺亂的。她想找個人傾訴,可清歌不在家,跟爸媽那肯定就不能聊這些事情,想來想去給周曉夢打了電話,在東陵市,跟她交心的也就那麼幾個。
周曉夢剛到公司呢,她回國之後,就沒有走,直接留在了東陵市,她本來就她一個孩子,也不能出去了就不回來了,父母還是要照顧的。
“行,那就下班之後約,我到公司去找你。”周曉夢答應地痛快。
“不用,我去找你。”夜清筱報了一個地址,兩人約在那裏見麵。
大概是心中的苦悶即將有了抒發的渠道,夜清筱的臉上有了一絲淡笑。
剛到公司,前台就對她笑了笑,說了一聲早,夜清筱有些莫名,卻還是禮貌地跟人道了一聲早。回到辦公室,就撞見同事對自己笑得曖昧,夜清筱被笑得不明所以,到了位置上才知道是為何。
在她的位置上,放了一束花,不是多麼大,就十一朵——紅玫瑰。
夜清筱心一跳,拿起花上的卡片,是手寫的,自己娟秀,看落款就知道這字不是本人寫的,應該是花店代寫的。
花自然是季景程送來的。
其實季景程是不太想這樣做的,太招搖,怕夜清筱不喜歡,耐不住有個季淩菲,攛掇著堂哥送花,追求人要有個追求人的態度,哪有女孩子不喜歡鮮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