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風開車來到晚上人煙比較稀少的泥地。
這個地方當然是方銘約他來的,意思就是說,是男人就和他打一架。
淡然,方銘沒說帶人的事,不過在電話裏頭各種挑釁,隻要是個正常人都會被激怒。
“喲,居然自己一個人來,你很有種啊!”
等秦風從車子裏走出來之後,方銘一個人手持棒球棍站在那裏。
至於紅毛等人,當然事先藏了起來。
秦風也很不客氣,下車之後就罵道,“你個死瘸子是不是心裏變態啊?上一次在酒店裏放過你居然還來招惹我?還敢找人收購小區?這次不打到你喊媽媽我就不姓秦!”
然而此刻方銘也相當囂張,“嗬嗬,敢叫我瘸子的人如今都睡在醫院,你還真的年少無知,我約你來單挑你居然真的單刀赴會,這樣也好,免得其他人受牽連!給我打!”
隨著“打”字落下,周圍直接跳出差不多十人。
這些當然都是紅毛的小弟,而紅毛出來之後當然也沒有要上手的意思。打架欺負人這種事,交給小弟做行了。
“唉,我說鬼腳七,你讓我們躲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我腿都有些酸,是不是在給點勞務費讓我們按摩一下啊!”紅毛明顯覺得方銘有錢,所以就想多拿點。
方銘也沒拒絕,“行,先做正事。”
雖然覺得秦風 被八人包圍自己這邊應該穩贏了。但萬一他逃出包圍圈跑了呢?這種事也是可以發生的。
畢竟紅毛的小弟人數還真不夠多。當然,如果是大混子的話,幾萬十幾萬想打發走還真不容易。
雖說鬼腳七錢不少,但也不可能太過浪費。況且在他看來,如果秦風等下往外圍走,自己叫來埋伏的兩位探員肯定拔槍阻止的。
任何人看到拿槍的探員基本上都會舉手投降,除非是那些有武器的悍匪或許會還擊。
當然,在方銘眼中,秦風隻不過是個吃軟飯的小白臉,肯定沒這種能耐的。
“等下放倒他之後讓我過去踹幾腳。那混蛋那天居然敢踢我屁股!”
秦風眼看八個混混形成包圍圈,忍不住歎了一口氣,“唉,你們這些人也真是的,幹嘛要送死!”
話音落下,秦風動了,混混看到秦風主動進攻也愣了下,本以為可以輕鬆解決,沒想到是個有血性的男人。
可惜他剛想用棒球棍砸秦風的時候後者已經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隨後他感覺自己好像被火車撞了一樣,五髒六腑都像是破碎了一般。接著,他就這麼倒地不起!
看到這一幕其他人都是一愣。
趁著這片刻功夫,秦風一招一個將這些不入流的混混全部放倒。
“唉,有的時候,拿著武器和沒有武器其實都一樣。也不見得會讓你變得更厲害!”秦風拍了拍手,丟下這麼一句話然後就朝著方銘的位置跑過去。
“我去!”
紅毛也有些怕了,因為秦風的身手居然能夠一個打八個,就算是他們社團的紅棍都不見得有這麼高的戰鬥力啊。
最重要的是,其他幾人連秦風的衣角都碰不到。所以他不可能留下對抗,和方銘一樣轉身就想跑。
可是秦風的速度實在太快了,他一個飛踢就直接將紅毛踹翻在地。雖然紅毛沒有失去知覺,但也已經爬不起來。
倒是方銘那邊,因為本身就瘸了一條腿,所以根本不可能跑得快,他回頭看到秦風的時候直接嚇得倒在地上。
是的,他腿軟了。因為從來沒見過這種級別的人戰鬥啊!
“別,別過來!”
“出來,你們兩個趕緊出來,秦風要殺我!”
倒在地上的方銘是爬不起來了,隻能大喊大叫。問題是,他明明讓兩位收錢辦事的探員見機行事,自己可是砸了幾十萬給他們兩人的。
為什麼現在一點聲響都沒有?那兩人去哪裏了?
“嗬嗬,別喊了。那兩位探員已經回家喝老婆燉好的湯。”
由於秦風的情報係統給力,所以那兩位探員秦風那邊是找人溝通好的,也沒想對他們怎麼樣,讓他們裝裝樣子,等自己來了之後就可以離開了。
所以如今無論方銘怎麼喊都不可能會回應的。
況且一開始他就選了個人煙稀少的地方,此時當然不會有人理他。
“怎麼樣?現在知道害怕了?對付我之前沒想過會被我踩在地上嗎?”說著秦風伸出腳踩著方銘的臉。
“差不都夠了啊!這次我認慫,可你不能對我怎麼樣。我爸是方凱,天使投資公司的老板。十多年來幫不少企業起死回生甚至走向巔峰。欠我爸人情的大人物可不少,你如果打了我,那就有的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