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那倆榮立二等功都攝像師和負責記者。他們就是做一輩子紀事片子也沒有立二等功的機會。他們無意中拍攝到的資料的意義遠超二等功的榮立標準,從這個方麵來看,記二等功是完全不過分的。
所以說有些人運氣來了是真的擋不住。
隨即,大家很快想到一個問題——連邊緣無關緊要的關係人物都得了二等功,那麼這一切的中心人物、絕對主角李戰同誌又應該記什麼樣的功勞呢?
特等功早就取消了,那麼,記一等功?
是否顯得獎勵輕了一些呢?
關於給予李戰什麼獎勵,上級領導機關前前後後花了一周的時間開了三次會進行了充分而熱烈的討論,這才拿出了一個得到各方都讚同的獎勵結果來。
處分處罰從來都是部隊裏最嚴肅最慎重的事情,評功評獎也是如此,越往上就越嚴肅越慎重。
在仔細研究了李戰的情況之後,許多首長發現非常的棘手——那小子居然有了四個一等功一個二等功兩個三等功!而且還獲得了全軍“愛軍精武標兵”稱號!
這就難辦了。
首先記一等功是絕對不合適的了,甚至可以說,哪怕李戰什麼都不幹,到了年底或者明年年底,部隊都要給他鬧個模範標兵什麼的。按照規定,兩個一等功就構成了評模範標兵的條件了,他已經得了一個標兵稱號,而且是含金量很高的“全軍愛軍精武標兵”,因此還得給他一個標兵或者模範稱號,那就得給比“全軍愛軍精武標兵”更高的榮譽稱號。
這是明文規定的!
你再給他一個一等功,那要怎麼給個人榮譽稱號呢?到了這一步,誰也不會認為授予李戰個人榮譽稱號存在什麼障礙了,問題是應該給他什麼樣的個人榮譽稱號?
三個一等功符合授予一級英雄模範稱號,因此李戰作出的貢獻是直接推動了全軍航空兵部隊的發展了的,是填補了某些空白了的!
可是,那是一級英雄模範啊!
非戰爭年代部隊裏出現過幾個一級英模?那可不是公安係統一級英模可以比擬的!
不合適,給一等功不合適,可一等功是最高獎勵獎章了。隻能從細節入手,首先要考慮到有利於李戰未來的發展,他畢竟還年輕。因此,經過多次研究慎重討論,決定給李戰記個人一等功,但是這個一等功不同於之前的那四個一等功。
梁副部長直接念出了給予李戰的獎勵,“給予李戰同誌記個人一等功,批準機關為最高指揮部。”
聽到前麵半句話的時候,知道李戰已經有四個一等功在身的官兵都感到失望,一等功的確無法與李戰的貢獻以及形成的影響相匹配。後麵半句話出來後,大家咀嚼了一下,慢慢回過味來了。
關鍵在於批準機關。
李戰是營職幹部,按照獎勵權限要求,軍區機關就有權給他記功,特意拔高一級,是什麼意思呢?
上麵知道你,但是現在不是給你更高獎勵的時候,你還年輕,踏實幹。
薛向東這樣的老同誌甚至還注意到一個細節——上級領導機關沒有授予李戰個人榮譽稱號,這說明上麵認為李戰以後極有可能還會有更出色的表現,此時根據榮立的一等功次數來授予個人榮譽稱號,既不全麵也到不了最高含金量,總之方方麵麵都是出於愛護李戰這個年輕幹部來考慮的。
另一個方麵,李戰之前的四個一等功有三個是二師所屬的空X軍機關授予的,因為他當時是連級幹部,第四個才是廣空為了表彰他在三河抗洪的出色表現授予的,當時已經是副營職幹部。
授予單位不同含金量也是不同的,通常來說,級別越高立大功的機會就越少,我軍的獎勵是沉底的,所以你可以看到大量立功的士兵和基層幹部,但是誰也沒有見過立大功的高級將領。
到了軍一級以上的幹部或者技術工作人員,要是立了一等功,那是要在八一樓專門開會由最高指揮員親自授予的。
因此,在想通了所有的關節後,大家對上級的這般操作是心服口服,既照顧到了實際情況,也為李戰未來的發展留下了更多的空間。
宣讀完記功命令,梁副部長給李戰頒獎,然後簡單講話,大會結束,沒有絲毫的拖泥帶水。
這無疑是在提醒官兵們——少說話多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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