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往那邊走。”

“不,這裏就行了。你也很忙,就在這裏簡單快速的把話給我聽吧。”

“這樣啊,既然如此那我就在這裏吧。我倒沒什麼要忙的啦。”

他的性格看來不會怕生,也對伴刑警很親切的笑著,他一笑就會露出左右眼角的深刻皺紋,這個局員看起來就是個通情達理的辛苦人。

“我要些什麼好呢?”

他拿出了Hi-lite牌香煙叼在嘴上,這麼道。伴刑警也受到引誘,拿出口袋的香煙。

“我想知道的,是手槍投入郵筒的時間。”

如果能知道槍枝投進郵筒的時間,那麼抵達的列車也就清楚了。甚至也可以確定犯人在金澤行凶的時間吧,刑警對此抱著期待。

“大概是在七點到九點半之間投進郵筒的吧。我第二次開郵筒的時間是七點,第三次是九點半。因為七點那次開郵筒的時候沒有手槍,九點半打開的時候已經在郵筒裏了。”

“原來如此。”

“再明更清楚一點,第一次開郵筒的時間是五點。也就是大概兩時會開一次郵筒。我負責的是快信用的郵筒,所以非得這麼頻繁的去開才校”

“我知道了。可是你七點跟九點半,正確來是在七點、九點半這兩個整點對吧?”

“沒錯。您隻要去看那個郵筒,就會看到側麵寫著開郵筒的時間。上麵寫著六點五十分與九點三十五分,當然每可能會有三、四分鍾差距。”

“那是當然的。對了,你第一次開的時候沒有發現手槍,你確定嗎?”

“嗯,非常確定。因為收郵件的時候我會一封不剩的全收走,所以那種危險的東西如果在裏麵,我不可能沒發現的。”

如同局員所的,那麼狹窄的郵筒底部如果擺著手槍,是不可能會看漏的。伴刑警也能理解這個情況。

投入凶器的時間既然在六點五十五分到九點三十五分之間,那麼推估犯人就是在這兩時四十分之間,從抵達上野車站的列車下車的了。

伴刑警向他致謝後,走到了陰暗沉的街頭。

“剛剛那個局員值得相信嗎?”

“我也有點擔心,偷偷去問了郵局局長。聽局長他在這連續執勤十五年了,是個很認真的人。嗯,相信他應該沒問題吧。”

兩人走在變暗的街道上,然後站在廣場邊緣。

“那麼接下來要怎麼辦?”

“考慮這個以前,我想先去調查犯人是搭幾點的列車從金澤出發的。”

“要去咖啡廳嗎?”

“不用,那裏有椅子就夠了。”

兩人穿過東京都電車的軌道,坐到安置在那的長椅上。斑駁髒汙的長椅上已經先坐著一個打扮像是失業的工人,他的麵前攤開著自行車比賽的報紙,他正在專心的閱讀。井口的眼神帶著職業性的銳利光芒看著他,一下子就又回到柔和的樣子。

伴刑警從手提包拿出時刻表,打開從北陸本線下行的那頁,尋找符合條件的列車。犯人是在八號晚上殺了春日鶴子,然後趕到金澤車站搭乘上行往上野的列車。這班列車在隔早上七點到九點半之間,抵達上野車站。伴刑警的眼睛恍如陷進表中,追尋著字體,好不容易找出唯一一班符合的列車了。那就是伴刑警自己搭的那班“北陸”。

“北陸”是在二十點從金澤出發,隔早上七點抵達終點上野車站。犯人X一定是想混進這個大城市的一千萬人口中,好讓他從調查當局的法網逃脫。可是就在他才剛踏進這個大東京一步,感到放心的瞬間,就看到正在取締犯罪的警官,這讓他嚇得喘不過氣。如果被查到攜帶的物品那可不得了。

要是當初在搭列車的路上,從窗戶把槍丟出去就好了,事到如今,他應該很後悔沒有這麼做吧。X眼睛發紅的迅速張望四周,然後發現了豎立在角落的郵筒,馬上幾乎是反射性的靠近那裏,將凶器投進去,再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離開了……從下月台到投進郵筒所需的時間大概是七分鍾到十分鍾,因此預估是在七點十分才能將手槍投進郵筒。那時候郵差已經收集完第二次的信離開了,所以這個可怕的東西當然要到下次開箱才會發現。

伴刑警又更注意的用睡眠不足的眼睛,查看了一次時刻表上印的細數字。結果能在關鍵的時間將凶器投入郵筒的,還是隻有搭乘“北陸”這班車,很明顯的搭乘其他列車是不可能的。X搭乘“北陸”這件事用別的話來,結論就是他離開金澤是在前一晚上的般以前。換句話,犯人在處理凶器的舉動上,犯下了限製自己行凶時間的致命錯誤。伴刑警覺得這是這次出差最寶貴的禮物了。

犯人X從案發現場的內灘趕到金澤車站需要多少時間呢?這個答案在目前還不知道他或她是利用什麼交通工具以前,不會有正確解答;但是若搭乘包租汽也要三、四十分鍾,就算搭電車,將等車時間也列人計算的話,一般也要花一時。從這些往回推算,要趕上般發車的快車,就必須在七點十分到七點半之間離開現場了。

因此,犯下罪行的時間,就是在八號的晚上七點半或更早以前了。

另一方麵,依照金澤大學佐竹教授的見解,他提出行凶的時段是從七點到十點之間。如果也斟酌參考他的意見,春日鶴子被殺的時間就是在那晚上的七點到七點半之間,這就拉出了一條不能更改的時間界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