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不追究責任(1 / 2)

在我小姨眼裏,媽媽就是她的取款機,從我記事起,隻要她們家一出事,就會跑到我家來求我媽,而我媽媽也是心軟,每次都給掏錢給她們一家人。

除了來我家要錢的時候,左一聲姐姐右一聲姐姐的,平時根本沒把我媽媽放在心裏,一出事才會想起我媽。我早就看清了小姨這個人,可是媽媽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她欺騙,隻怪媽媽太善良了。

而小姨偏偏是利用了媽媽的這一點,估計眼看著事情敗露了,才會想著給我媽媽打電話求饒。可是我跟我媽媽可不一樣,我可不會輕饒了她們。

“媽媽,她們兩個人賣掉了我的房子,本來就是犯法的,應該交給法院判定,不是我想饒就饒得了的。”我握著媽媽的手,不想把小姨說的太難聽,隻想通過側麵勸說媽媽。

“那兩個潑婦,竟然做出這種不要臉的事情來,就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不能輕易饒恕。”平常不管事的爸爸突然開口說了話,這倒是讓我挺意外的,估計也是看不下去了。

“唉,可是你小姨是我的妹妹啊,我就這麼一個親妹妹,就算她犯了再大的錯,也是我的妹妹,我不能眼睜睜看著她坐牢啊。”媽媽說著說著便紅了眼眶,眼淚啪嗒一下掉了出來。

一看到媽媽哭,我就難受,可是我又不想輕易向媽媽妥協。“媽媽,不是我不原諒小姨,而是她們做的太過分了,這次饒過了她們,肯定還有下次的。”

我試圖跟媽媽講道理,我希望她也能理解我一下,我被她們欺負的夠慘了,結果還要原諒她們。

“曼曼,你就看在媽媽的麵子上放過她們,給她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吧。你小姨跟我保證了,說以後再也不招惹事了,她家裏還有孩子,一大家人等著她養,要是她坐了牢,家裏也就垮了。”

媽媽抱著我,把頭埋在我的肩膀上哭了起來,眼淚透過單薄的外衣滲透在我的皮膚上,一片滾燙,我心裏一陣難受,也忍不住紅了眼眶。

“好,媽媽,我答應你,我不告她們,可是她們必須把房子給我賣回來,否則我不會放過她們的。”我紅著眼眶向媽媽作了承諾,雖然心裏極其不願意,可是為了媽媽,我忍了,不跟她們一般見識,隻要房子回來就好。

“我就知道曼曼最好了,我替方蘭和你小姨謝謝你。”媽媽破涕而笑,又拿著紙巾給我擦了擦眼淚,看著媽媽笑了,我心裏好受多了。

下午的時候,我就去了警察局說明了情況,並且在警察的帶領下,看到了方蘭和小姨。

前幾天看到她們的時候,兩個人全身上下穿金戴銀,一身的名牌,走起路來都是趾高氣昂的,活脫脫的目中無人的貴婦形象,不是知根知底的人,估計都會覺得她們兩真是有錢的闊太太。

可是今天看到她們兩個人的時候,前幾日的輝煌一去不複還了,兩個人披頭散發,穿著發了酸的衣服,就像是路邊的流浪漢一樣。

“顧曼,你這個賤人,你實在是欺人太甚!竟然讓我們坐牢!我一定不會放過你!”方蘭一看到我,就像是發了瘋的惡犬一樣向我撲了過來,還好我警察攔住,要不然我估計都不是她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