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宏達先向這個王老板介紹了毛玉龍的想法,王老板就接過了毛玉龍的稿子,仔細的看了看,最後帶著一臉謙虛的點評:“既然坐在一起都是兄弟,那就恕我直言。小秀才的文筆的確是不錯,但文筆好,不等於就受歡迎。故事畢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並沒有什麼新意,難以引起讀者的興趣。”然後看著毛玉龍淡然的神色,趕緊跟了一句:“刊登在我的邸報上也是可以的,但是潤筆這事兒,卻要委屈了兄弟。”
毛玉龍就了解的點頭,在商言商,給寫稿子的文人一筆潤筆費,也是行業裏的規矩。但是似乎毛玉龍的稿子真的不能給這家書局帶來利潤,但是看在鄭宏達的麵子上,還是拿出一些的,但絕對不會多,這一點毛玉龍當然理解。
而毛玉龍對自己的這本書的未來是看好的,也不想一次性拿一筆很低的稿費回去,細水長流才是正道。於是就謙虛的問道,:“這個當然知道,不知道王老板的書局每次能出多少份?”
王老板就坦蕩的回答:“我的書局局麵小,每三天刊發一份邸報,每次2000份,每份10文,剩下的時間,就給各位商賈們刊印一些賬冊菜譜,勉強的維持著不倒。”
毛玉龍就默算了一下,然後抬起頭,對王老板道:“我看這樣吧,這前一期,我便贈送給王老板,而後一期,我也不要王老板的潤筆費,就按照增加的份數,每一份提取一文你看如何?”
王老板就有些為難。他倒並不是為難每一份增加的,要給毛玉龍一文的提成,反倒是不好意思,因為有鄭宏達的關係在,也知道這個小秀才準備拿這個潤筆費,給家裏增加一點收入,但現在這個稿子看,增加銷售確實比較難,弄不好這個小秀才連一文錢都提不到。於是趕緊否決了毛玉龍的提議:“我看這樣,小秀才在我那裏刊發此文,我算買斷,每期給你200錢。”
鄭宏達卻是一手拖著兩家,不想因為自己的關係讓老朋友吃虧,這不厚道,但心中也有了計算,所以就出來拍手道:“這一個提議倒是很好,非常公平,不過事情也不能這樣,我看每刊發一期,就給小秀才百文的潤筆,多出來的,就以每份一文,這樣才公平。”
毛玉龍笑著點頭:“哥哥的商人公義正好,如果王老板沒有什麼異議,那這件事就這麼說定了如何?”
王老板就有點不好意思,但在鄭宏達和毛玉龍的堅持下,最終端起了酒杯,和毛玉龍鄭宏達碰了一下:“就這樣一言為定。”
沒有必要寫什麼字據,做什麼合同,這件事就這麼定了,也絕對不會有人反悔。
古人重承諾,一諾千金在商業裏是最盛行的,大家在袖口子裏麵一番乾坤,定下價格,然後也根本不寫什麼合同,但保證雙方會信守承諾,絕不反悔。
奸商不是沒有,但那都是在事前,隻要應諾了的,一旦反悔,他的名聲立刻就臭了,以後就再也難以在這一行裏立足。愛惜羽毛,是這個年代商人的底線根本。至於後世裏即便是寫了合同,走了公正,照樣拿起來就撕毀,在這裏是絕對行不通的,因為往往是道德的力量,反倒比法律更有約束力。這就是往往人們哀歎人心不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