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有什麼不好承認的(1 / 3)

隔天一早,陸北辰出門上班沒一會顧笙歌就接到了夏嵐的電話,有點意外,算起來兩人好久都沒怎麼聯係了…夏嵐用紙巾胡亂抹了淚,搖搖頭,“自從上次我大鬧了一番後,他就隻是來了一會安撫了我一陣,之後就再沒來過了。”

原來王銘暄離婚後沒與夏嵐提起再婚一事!

夏嵐想是剛離婚也不宜催他,隻說是先領個證,她比顧笙歌大了兩三歲,想著要個合法的孩子,哪知王銘暄當時聽了隻含敷衍了她幾句便含混過關,之後來她這裏就少了,一星期來個兩次算是稀罕。

夏嵐亦不是省油的燈,思來想去隻得先留了個心眼,於是花了些錢買通王銘暄的司機,才知道原來他在外麵偷偷又養了一個!

她剛得知的時候隻覺恍恍猶似在夢中,然後偷偷跟蹤了王銘暄,看著他去了那個女人的住處,她則在門外守了一整夜,樓梯間裏的小窗戶透進的風‘啪啪’得摑在臉上,打醒了她的酣夢。

天將將亮時,她抱著冷透的手臂站在門口。

那個看起來二十多歲的女孩送王銘暄出來,險些撞上她,連聲道歉,抬臉看到一張似被醋泡發的紅臉,錯愕得愣了神。

夏嵐怒向膽邊生,在王銘暄還摸不著頭的情形下,揪住那女孩的頭發便是一拳擂到鼻子上,不等她叫痛,拳腳相加,打得那女孩鼻歪嘴裂。

王銘暄費了好大的勁才拉開她,歪嘴咒罵道,“你他媽的在老子麵前還敢打人?你算什麼東西,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趕緊給老子滾!”罵完後拽提著夏嵐的後領往牆上一扔,她像隻輕飄飄的紙鳶飛了出去,又順著光潔的牆麵滑到地上,全無適才打人的凶狠樣。

王銘暄趁機把女孩抱進屋裏,鎖了門,又打電話叫了保鏢將夏嵐趕走。

翌日

王銘暄回到了小別墅,左哄右哄,連聲道歉,夏嵐始終不理他,他賠著笑,“那女孩是我一個親戚的孩子,剛畢業來這裏工作,我不過是替人看管她。”

夏嵐冷諷道,“管到要兩個人睡在一個房間?”

聞言王銘暄臉僵了僵,“那房子離公司近,我一直住那裏,後來借給她暫住,偶爾我也會去住上一兩天,我睡我的臥室,她睡小房間,你那天來了後,我就把她趕出去了。”

他見夏嵐不信,舉手賭咒發誓,“我要騙了你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然事情的真相是:那女孩隻知道王銘暄離婚了,天真的以為兩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所以先同居也無妨,可夏嵐那一鬧,女孩哪經受得起那般折騰,受了辱,心也涼了,死活不再跟著王銘暄!

而王銘暄當初也花了不少錢在這女孩身上,這還沒扳回一成,就落得個人財兩空,他氣得跳腳又無可奈何,隻能回來先安撫夏嵐,畢竟在眾多女人中,夏嵐對他是死心塌地的!

反正騙了也是別人被天打雷劈,王銘暄最後把棄屍荒野,人見人剮的咒都賭了出來,誰說最毒女人心?

哄了一天,夏嵐終於不再計較,她想即便那女人是他養的,現在也趕出去了,說來說去,他還是在乎她的,當初他老婆對她動手時,他可是鐵了心地離了婚,於是趁他低聲下氣,她又提了一次要生孩子,王銘暄隻推托說忙過這段時間。

顧笙歌想夏嵐的願望怕是遙遙無期了,但也對她說不得什麼,畢竟她不是笨人,許多事比她這個外人了解得透徹,隻是不願去相信罷了。

送走了夏嵐回到東郊別墅,顧笙歌已無心繼續打毛衣,呆呆得坐著,像根箭矢筆直地插在沙發上。

她想著:幸好自己沒愛上陸北辰,幸好沒有!

一個名義上的假妻子又不能出去工作,免得被狗仔看到又炒作。

再加上沒有親人朋友,連自由行走的權利都沒有,終日隻能被困在華美的牢籠裏,和她的大財主周旋,地位真是卑微到了極致。

夏嵐好歹還仗著愛,那她呢?

她之所以嫁給陸北辰隻是為了錢,即是賣了自己,就是一件商品,商品不該有愛,不該有思想,一旦愛上了,不但拿不到錢,無窮無盡的空虛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如果這幾年她愛上了陸北辰,按他平均一個月來這裏七八次的紀錄,她是不是隻能眼巴巴得坐在大門口等他臨幸?

她想著打了個寒顫,嘴裏喃喃道,“幸好沒有,幸好!”

“幸好沒有什麼?”陸北辰進門就見她傻傻得出聲,嘴裏含糊不清得念著些什麼,繞到她身前,見她臉上像被潑了水,濕乎乎得全是眼淚。

見狀,他冷峻的臉陰沉了幾分,銳目裏隱含了幾不可覺察的關切,“你怎麼了?是不是你舅舅又來問你要錢了?”

顧笙歌轉過臉,癡傻得望著他,“陸北辰,你這麼做是為了我好,對不對?”

“什麼?”

“你當初用協議要求跟我結婚卻不會跟我同房而睡,是為了我好對不對?你也知道我不能愛上你的,對不對?”顧笙歌盯著他,眼光卻像是越過了他,看著他身後白茫茫一片。

陸北辰頃刻有種被說中的難堪,見她飄忽迷茫的樣子又有些心疼,厲言道,“你在胡扯些什麼,你這是怎麼了?”

顧笙歌思緒還是有些茫然,聲音越發得飄緲,“是胡說啊,原來都是一樣的,這麼多年我都過來了,為什麼到了最後的日子竟覺得我的人生快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