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門第之差?(1 / 2)

“叔叔,現在你也應該知道婚姻是自由的,並不是像古代的時候一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為什麼你的女兒如此聽你們做父母的話呢?因為她的內心把你們這對父母看得比誰都重要,甚至是超越了我在她內心的地位。”

“你根本就無法保證,你跟我女兒在一起之後,你能給她我們所希望看到的幸福,你想要的也許僅僅隻是一個替身而已,你並不能做到像愛所有人一樣那樣去愛我的女兒,不是嗎?孩子們慶祝啊,你的確是一個不錯的孩子,你的『性』格,你的相貌,還有你的身世背景,樣樣都讓人無一不服,可是我們是貧困老百姓,我們不是那些富家子弟,更沒有那麼多的錢,我的女兒也不是富家裏麵的千金姐,她所擁有的一切都是靠她自己辛辛苦苦得來的,我不能看見我的女兒因為你而失去了她這一輩子的幸福。”

“叔叔,您就那麼確定他跟我在一起得不到任何幸福嗎?我愛他一點都不比你們做父母的,對他的愛來得少,我寶在內心裏把他當成是我這輩子最親的人,我把她看得比我的生命還重要。為了她我可以拋棄全世界,甚至是我的生命,為了愛她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同時她也為了跟我在一起付出了太多太多,可是最終的結果卻因為你們二位的反對,她隻能孤身離開遠走涯,這讓您的女兒以後有多孤獨?不瞞您,我的內心真的十分愛您的女兒,我把您的女兒真的看得比誰都重要,甚至是超越了養育了我十幾年的爺爺,我相信你也知道,我今所有的成就都是我的爺爺給予我的,可是為了您的女兒,我連我最最親的爺爺我都可以拋棄,還有什麼需要我來證明的嗎?”

“不管什麼,你們兩個就是不能在一起,你為什麼就這麼倔呢?你難道就不希望看到你心愛的女孩得到幸福嗎?你放手難道對於她來就不是一件好事情嗎?難道你不知道對於一個人來,放手也是一種愛嗎?”

張逸晨實在是不想和冉芷涵的父親繼續下去了,他感覺自己每多一句話就會讓自己窒息。

“叔叔,我今就把話給您明白了吧,就算我放棄了她,她也這輩子也不會再跟任何人在一起,我跟她早就私定了終身,我相信您的女兒現在內心裏再也容不下任何一個男人,任何一個人,男人對她來都是侮辱,隻有我才是你女兒內心中的白馬王子,也隻有我才能夠配得上您的女兒,我爺爺花了大筆價錢送您的女兒去國外留學,難道您的女兒學成歸來了?您就要把這些事情當做沒有發生一樣嗎?也許您覺得您自己的女兒,對於你們這對當父母的來,是一種忘恩負義,沒有把你們父母放在心裏,可是對於我來,您的女兒卻是把你們就對父母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如果她的內心沒有你們這對當父母的那麼大日,我的媽媽用匕首直直的朝著阿姨刺過來的時候,您的女兒也就不會直直的衝過去擋在您的麵前,因為他把您的這個媽媽看的很重要,所以寧可不要自己的生命,也要為了您擋住這一刀!我不明白,叔叔阿姨,你們二位始終不同意我和你們的女兒在一起,究竟是因為門第之差,還是因為什麼別的原因,我希望你們可以如實告訴我好嗎?您的女兒現在已經離開這裏了,您大可以把一切你們想的話全部對我出來,不必礙於我是一個外人,我知道有許多話你們都不好對著,自己的女兒看,勉強出來,可是你們對我總可以出來了吧,你們二位反對,我跟你們你們的女兒在一起,你們總要給我一個理由,可以服我,讓我放棄你們的女兒,不是嗎?那就憑你們的隻言片語,我就要放棄對你們,女兒的愛嗎?那樣來我的愛是不是太廉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