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埋坑(中)(1 / 2)

秦培站起身後先向法官申請當場拿出一件案件重要佐證,得到同意後秦培示意人將一份放大版的地圖拿到了法庭中間。

放大版的地圖被固定在一塊木板上,木板一共有四塊,對應四個方向,確保四個方向上的人都可以看到地圖,四塊木板上的地圖也都是一樣的。

等木板放好確認所有人都能看得清後秦培開口解釋道:“四塊木板上的地圖都是一樣的,這張地圖是專門從交通部門調出來的,上麵畫出來的路線,正是事發當晚被告田迪文在喝下加了天使塵迷幻藥酒精飲料將我的當事人淩珊珊帶走開車經過的路線。

大家可以清楚看到,當晚被告田迪文開車的這條路線上一共要經過16個路口,根據交通部門的統計,這條線路在沒有發生任何車況堵塞的情況下,所要花費的時間需要27分鍾左右,如果一路沒有紅綠燈的時間耽誤,最快理論時間大概需要24分鍾。

而事發當晚被告田迪文從酒吧將我的當事人淩珊珊帶上車離開到家裏,隻花費了25分鍾左右,期間還沒有發生任何的事故,也沒有闖紅燈行為,這種情況,請問是一個剛剛服用了足以導致精神混亂藥物並且起反應的人可以做到的嗎?

更何況當晚的路況並不是一路暢通!

這種情況正常人都不一定能達到,更何況是正處於精神迷亂的人能做出的?

所以,我方有理由懷疑,事發當晚,田迪文在酒吧裏沒有喝下被放置了三顆天使塵迷幻藥的酒,或者是那些東西對他根本就沒有起作用!”

“我反對!”秦培這個反駁剛講完,葉穎文立即提出了反對。

“反對有效!

辯方律師請講!”

“法官大人,事發當晚我的當事人所去的那家酒吧是他經常去的一家,從那家酒吧到回家裏的那段路線,我的當事人田迪文先生已經銘記於心,身體更是形成了下意識記憶,所以他完全有可能在當晚服用下足夠劑量的迷幻藥後以超乎常人理解的速度回到家中。

而且事發當晚我的當事人到醫院做的血液報告裏已經明確指出,我的當事人田迪文先生確實是服用了足夠劑量的迷幻藥的,服用的時間也匹配的上。

所以我認為剛才控方律師所提出的全部都是不成立的假設!”

“控方律師,你有什麼進行陳述的嗎?”

“有!

法官大人,被告律師剛才的反駁,我承認其中有一部分確實有可能如她所說的一般存在一定猜測成分,不過我們這裏有新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田迪文事發當晚在酒吧裏喝下的迷幻藥物,對他根本不起作用!

也就是說,被告田迪文,事發當晚整個人完全是清醒狀態的,所謂的藥物影響出現的精神混亂,完全是被告田迪文自己裝出來的假象!

法官大人,因為我方提供的證據涉及到另外一位證人的身份安全,所以我請求這份證據不公開展示!”

“可以!”

秦培提出的這個請求法庭方麵倒不是頭一回遇見,對此主席台上的幾人商量了一番後給予了同意。

隨即主席台上的法官幾人便查看起了秦培提供的證據。

秦培提供的證據除了田迪文和劉強交易的視頻和錄音外,還有這方麵權威專家給出的報告。

看完了所有證據後葉穎文被同意查看這些證據,當全部看完,葉穎文立即提出了反對:“法官大人,控方所提供的這些證據根本不符合程序,我方申請法庭廢除這些東西的證據作用!”

“反對無效!”葉穎文這一次的反對被直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