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審判(1 / 2)

“我是不會讓你離開我的”——這樣一句話說起來真的很容易,但是其身後所富含的責任卻又真的很重很重。

宮野琉可是多好的一個女孩啊?在自己迷失在風天雪地的大森林裏,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在陪伴著自己,兩個人互相支撐,互相依靠,才這樣走到了今天,可是兩個人原本所珍視的美好就這麼被破壞了,而且被毀得如此的幹脆,沒有一點的餘地,而毀掉王烽和宮野琉可的幸福生活的人就隻有一個,那就是凱撒。

而今天,是凱撒的審判的日子。

在王烽的要求下,這場審判最後還是改成了不公開審理。

空蕩蕩的法院裏麵,除了法官和陪審團等工作人員,就隻有原告方和被告方兩個方麵的人,就連車行的人在這一刻都不得不被攔在了審判廳的外麵。

這是渥太華,一個加拿大城市。在渥太華的一間法院裏,原告和被告都被帶入了席位。

被告凱撒,以及其他的那些癮君子都已經穿上了囚衣。原告席上卻是隻有王烽,宮野琉可不想來參與這種審判,或許說這件事的每一次被提起都是在宮野琉可的內心深處的傷疤重新撕開並且撒鹽。

法院為了配合王烽,還特意給王烽配了一名翻譯。

於是王烽就能夠從翻譯的口中聽懂在場的每一個人在說什麼了。

法官:“原告,你想什麼想對被告說的嗎?”

王烽:“有。”

於是凱撒起立,一隻手放在了《聖經》上。在工作人員的示意下,凱撒開始起誓抱枕接下來自己所說的每一句都將得到上帝的見證,從而保證沒有一句假話。

王烽看著凱撒:“你覺得你是否該死?”

法官敲了敲自己手中的錘子:“請原告注意自己的措辭。”

王烽:“凱撒,你回答我。”

法官:“原告,如果你再這樣的話,那麼我也就隻能終止你的問話了。”

王烽:“原諒我,法官先生。我實在是難以控製自己的憤怒。在我們中國,凱撒對我做的這些事可以是被叫做‘不共戴天的仇恨’的。”

法官:“你繼續問吧,但是你要注意你的措辭。”

王烽:“凱撒,你覺得你有罪嗎?”

凱撒看著王烽,突然笑了出來,他動了動自己的嘴唇,但是沒有發出聲音來。如果王烽能夠看懂唇語的話,或許就能知道凱撒說的是:“盧瑟,朱琦的味道好極了。”

但是王烽隻能看到凱撒那挑釁的動作。

王烽臉上的怒氣已經無法再隱藏了:“凱撒,你回答我。”

凱撒:“對,我是有罪、我願意在上帝麵前懺悔我的罪過。”

王烽:“法官先生,我必須要請求您,給凱撒,判死刑。”

法官再一次敲響法槌:“判決的事情要經由陪審團商議後才能決定,所以現在還不能下結論。而且,我必要要提醒原告,你並沒有權力卻幹預陪審團的判決。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王烽:“我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凱撒已經把所有的罪狀都承認了,吸毒、劫持、故意傷人、非法監禁、強奸……警方也已經做好了全部的筆錄,我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也沒有什麼再需要說的了。”

法官看著被告的席位:“被告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凱撒並沒有說話,按照律師和他所說的,這個時候他不需要說話,需要說話的這是律師。

凱撒的律師是一個大約三十來歲的男子,他在這個時候站起了身來:“我有幾句話想要問一問原告,王烽先生。”

法官點了點頭,示意凱撒的律詩可以進行他的詢問。

“請問,王烽先生,在事發的當晚,您的手機是從哪裏來的?據我所知,您的手機一直就在朱琦,哦不,是宮野琉可小姐的身上。請您說實話,畢竟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在上帝的麵前要得到印證的。”

王烽的眉頭已經鎖了起來:“搶來的。”

“搶誰的?”

“我不知道。”

“除了手機,您還搶了什麼?”

“車。”

凱撒的律師似乎很滿意王烽的配合,他麵向法官:“法官大人,我希望能夠傳喚一個證人過來。”

法官:“可以。”

當證人來到了審判庭的時候,王烽也是怔住了,這個人就是在那一晚被自己搶了車和手機的男子。

男子在法庭上把那一晚他和王烽之間發生的事情講述得一清二楚,而且沒有一絲捏造的地方,最起碼王烽是無法反駁這樣的一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