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簡直太合適了!”林芳華忍不住點頭。
怎麼可能不合適,她的心跳都已經快了好幾個拍好嗎?
“合適就好。”
邵辰愉悅地點了點頭,“芳華,天冷了,你也給自己買兩件。”
他見過的年輕姑娘都特別愛打扮,衣服穿都穿不玩,但芳華就穿的特別樸素。
林芳華原本是想拒絕的,但是一想到自家今年還沒添置冬裝,穿的都還是去年的舊衣服,這才點了點頭,“行,買一套,也給我媽和我弟買一套。”
至於舅舅,舅媽,還有姥姥,等哪天有空親自帶他們來買就好。
兩個人選了半天,最終選了一件米色的高領緊身毛衣,外套則是選了一件粉紅色跟白色相間的格子大衣,這在後世是常見的打扮,但在這個年代已經算是時髦了。
給王淑英挑的,就要好好想想了。
她這個年齡,不能穿顏色太鮮豔的,應該也接受不了那種太新的款式,最終林芳華給她挑了一件黑色的高領毛衣,外搭深藍色的短款毛呢。
當林芳華去試衣間換上衣服出來後,那撲麵而來的嬌豔和滿滿的青春氣息,都快把邵辰給看傻了。
他竟然生出一種趕緊把芳華娶回家好好珍藏的衝動。
但他知道,芳華的思想跟現在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樣,她就不甘心過那樣的生活。
如果用花來形容女人,那大多數女人都是攀藤花,而芳華卻是迎著日出的太陽花。
“真好看。”邵辰忍不住開口讚歎。
粉色的格子毛呢大衣,將她的身形勾勒的玲瓏有致,又充滿了青春的活力。
盯著自家媳婦兒,邵辰隻覺得怎麼看都看不夠。
“瞧你對象,都看傻了!”售貨員忍不住在一旁偷笑。
林芳華也高興,直接把衣服換下來道:“就這些吧,全都裝起來。”
最終去付賬的時候,兩個人就爭了起來。
所有的衣服加起來一共是287塊錢,邵辰執意要付錢,林芳華自然不願意。
她原本就想著要給邵辰買一件衣服的,怎麼可能讓他付錢?
更何況她現在已經不像以前那麼窮困潦倒,兩百多塊錢她還是花的起的。
給自己男朋友買衣服,她樂意!
“那好吧。”
邵辰讀懂了她眼裏的堅持,隻好退讓,不過他的眼睛裏散發的卻是喜悅的光芒。
從邵辰記事起就知道他爸媽的感情很好,邵辰爸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邵辰媽買的。
用他媽的話來說,我是喜歡你爸,想跟你爸好好過日子才操持你爸衣服的。
那芳華給他買衣服,是不是證明芳華喜歡他,想跟他過日子呢?
不得不說,邵辰是真想多了。
林芳華之所以給邵辰買衣服,其實就是單純看他穿的少怕他凍著罷了,哪能有那麼多的彎彎繞繞?
不過邵辰可不管那麼多,就算是想錯了他也會把這件事變成對的!
難得出來逛一次百貨大樓,最好是把東西一次性買齊,林芳華付完錢又看到這服裝店裏還賣有圍巾手套,又拉著邵辰去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