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劉曉玲父親的“多方奔走”,再加上那二十萬的救災款還躺在劉曉玲的賬戶上老老實實沒有動,坎杖子這次原本性質極其惡劣的貪汙腐敗案件被壓了下來,當事人的處分也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嚴重。
王勇被開除了黨籍,因為已經涉嫌挪用公款和職務犯罪,已經被移交司法機關等待進一步處理。
可以說,對於這個處理結果,我是相當的不滿意,像王勇這種人,又犯了這麼大的錯誤,說白了判個十年八年都是輕的,但因為要保住劉曉玲的緣故,這件事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說讓他平白無故撿了個大便宜,我就算是心裏恨得牙癢癢也無可奈何。
至於劉曉玲,因為她堅稱自己對這筆二十萬的資金毫不知情,所以隻是象征性的給了一個行政記大過的處分,盡管她今後的仕途可能會因為這個汙點而難以繼續升遷,但避免了一場牢獄之災,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吧。
除了這王勇和劉曉玲這兩個當事人受到了紀律處分以外,身為坎杖子鄉的黨委書記,因為監管不力,張鶴城受到了一個通報批評的處分,不過這就顯得不疼不癢。
嚴格來說,通報批評隻是一個類似於口頭警告性質的東西,並不記入個人檔案,所以對張鶴城來說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跟這份通報一同下來的,還有縣委組織部的幹部任免文件,王勇被免去了坎杖子鄉黨委副書記的職務,這自然不用多說,可以說他是罪有應得。
但耐人尋味的是,除了委任我為坎杖子鄉黨委副書記以外,張忠傑也同樣升了半格,他被調任到另外一個鄉去當黨委副書記,不過稍微一想,其實這其中的緣由也不難理解。
盡管是我主持鄉政府全麵工作不假,但張忠傑畢竟是排名比我靠前的副鄉長,這是不容辯駁的事實,可以說,在體製內,除非有特別強硬的背景和人脈,否則論資排輩就是個根深蒂固的潛規則,雖然身為湘雲縣的黨委一把手,蔡公民的確可以淩駕於這個規則之上,但實際上,在大部分時候,他還是要保證一碗水端平。
可以說,王勇蠢就蠢在這個地方,如果不是他過分的把我作為假想敵的話,手腳又幹淨一點,他絕不會落到這樣一個可悲的地步。
不過拜他所賜,我也算是因禍得福,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連續兩次對坎杖子鄉的領導班子進行調整,蔡公民始終沒有委任新的鄉長,而是一直由我主持政府工作,再加上我現在已經接任了黨委副書記,如果不出什麼意外的話,我是有極大的可能接任鄉長這個職位的。
但對此我個人倒是沒什麼太大感覺,先不說在官場上風雲變幻,單單是人事之間的爾虞我詐都讓人防不勝防,薛翰林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有了這個前車之鑒,我深知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這個道理,所以順其自然就好。
我當上副書記沒有幾天,劉曉玲就被放了出來,正如薑雨薇所說的那樣,就算她心裏想,也沒有了繼續留在坎杖子的可能,再加上劉曉玲本身的關係就在組織部,並不涉及什麼手續問題,所以組織部就把她給調了回去,安排在下麵的一個叫基層指導站的地方。
另外我還聽說,劉曉玲的父親因為要打點幾個關鍵的人物,加上上下疏通關係而花了不少錢,為此還低價變賣了不少多年收藏的古玩,可以說,就因為他的這一次出/軌,一個原本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七零八落,這樣的結果,即便是我這個外人也難免唏噓不已。
興許是沒有臉麵見我,劉曉玲並沒有再回鄉裏,包括她的行李在內,都是金莉莉給她收拾回去的。
說起金莉莉,自打我回到鄉裏之後,她似乎就在有意無意的躲著我,不過我多少能夠理解她的想法,先不說王勇和她有見不得人的男女關係,就是劉曉玲也是她給我介紹的對象,結果這兩個人到最後都站在了我的對立麵,險些讓我萬劫不複,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我的話,大概也是沒有臉麵再見對方的。
總體來說,經過這麼一場風波,可以說鄉政府大院內部存在的矛盾已經蕩然無存,對於我和張鶴城,無論是明麵還是暗裏都已經沒有了任何反對的聲音,但隨之而來的,就是因為鄉領導班子嚴重缺少幹部,尤其是鄉政府這一塊,無論正副鄉長全部空缺,導致所有相關的工作都必須由我來親力親為,所以還沒等我緩過氣來,就又被繁重的工作給淹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