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我離開Z市,離開蕭謙墨的一星期之後。
是我的生日,二十六歲生日,傍晚,在雪山上。
之前活過的那些年頭,我是為了別人而活,是被動地或者,難有開心的時候。
幾乎沒有任性過,但這一次,我任性了。
沒有隨蕭謙墨去韓家參加韓夢軒的訂婚禮,更沒有跟他去民政局拿那個所謂的證明。
需要什麼證明呢?
我是他的,愛了他二十年,這就是證明。
至於他是不是我的,以前我不篤定,但現在,我看著眼前的二十六棵紅色的樹,非常篤定,他愛我。
可正因如此,我才想離開。
愛極必傷,情深不壽。
如飲鴆酒,見血封喉。
我們彼此傷害過,也珍惜過,愛得轟轟烈烈,但我一直扮演著卑微的那個角色。
所以,我決定離開。
臨走前一夜,我什麼都沒有交代,但請他照顧好我的貓。
……
一口酒灌進肚子裏,眼淚出來了。
拆封一包新的煙,咬在嘴裏,眼淚更厲害了。
他留過我,但他知道留不住我。
所以,還是讓我出來了。
之後,我四處遊走,帶著我破爛不堪的身體,帶著我千瘡百孔的靈魂。
孤獨地走在城市中。
孤獨嗎?
或者不。
因為,我心裏是滿的。
半年後,我給自己找了兩份工作。
白天,在一家私人中藥房拿藥,並沒有資格看診,所以僅僅是按照醫生的藥方拿藥。
晚上,在酒吧做品酒師。
調出的新酒,我總是第一時間得到品嚐。
我僅僅會這兩件事而已,所以,以此為生。
倒不是錢不夠,而是總得讓自己參與生活。
越來越喜愛鮮豔的色彩,穿在身上的衣服,顏色不再單一。
嗬,年紀越大,就越怕樸素麼?
一年後,我辭去了中藥房的工作,但仍然奔走在各地酒吧,嚐到了無數的酒,有的味道差強人意,有的則讓我頭暈目眩,還有的,僅僅是很少的情況,讓我甘之如飴。
也不是沒有人追求過我,不過一旦發現有人向我拋出橄欖枝,我便離開,永不再去那裏。
越是這樣,我越想他。
每天醒來,我會想他,睡覺前,我會想他。
越想念,越發現我自己是有多愛他。
但越意識到這一點,我就越不想回去。
一個人的生活,我並沒有倒下,但我也沒有好起來。
準確來說,我沒有比以前過得更好。
我以為我自由之後,會過得更好,會自在。
但我錯了,並沒有。
……
我仿佛活得更有血有肉,但更沒了靈魂和心。
我的靈魂和心,遺落在了Z市,在某個人身上。
每當有人問我的名字,我會笑一笑回答:“我姓蘇,蘇暮煙。暮色的暮,煙塵的煙。”
他們都說這名字很好,好到和我的氣質相配。
可他們不知道,給我取名字的人,才最有資格說這句話。
傍晚,暮色,落日,夕陽……
怎麼說都好,你知道的,就是那一小段稍縱即逝的時光。
同一個東西,可以換種叫法。
可我隻是蘇暮煙。
永遠都是,更改不了。
或許,我和蕭謙墨的分開不叫分手。
因為分手的另一個名字叫劫後重生,而我並沒有重生。
反而更加,念想以前有所依靠的我。
才明白,有他,是多幸福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