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仔細整理一下思路,然後才緩緩的說道:“大師,人人有私欲,此乃天性,無法摒除,故大權獨攬久之必腐,愛民會、愛民軍也必然如此,十年不腐,五十年必腐,父不腐,子必腐,因此必須有強力的監察和懲戒。”
“負責監察之人必須與愛民會、愛民軍無利害糾葛,而本身又不易受他人收買與影響。我想貴寺僧眾比較符合這個條件,所以我就想獨自成立一個監察司,監察司隻受皇帝節製,賦予監察考核天下官員的權力。”
“監察司由出家人組成,司長由淨土寺主持擔任,人員由淨土寺自行任免,當然每個參與監察司的僧眾必須有清白的來曆並公示天下,其選定之要求容後再議。將來天下平定之後,淨土寺可以在各地州府建立寺廟,派遣一定僧眾成立當地監察寺,僧眾數量再議,建造寺廟資費由官府支出。”
“所有監察司僧眾沒有俸祿,沒有官階,在衣食住行上沒有任何特權。但每人可以一次性分得五十畝土地作為永久性田產,其人在生時,田產統一歸寺廟管理;其人死後,歸其至親之人所有,若無至親之人,收歸國有。監察司僧眾如若還俗,則一半土地收歸國有,其子孫三代不得為官。”
“所有監察司僧眾必須非本地出生,所在州府之中亦無親朋,譬如京師出生之僧眾派遣到滇州監察寺,滇州出生之僧眾則派遣到北關州監察寺。各地監察寺僧眾在監察各地官員的同時可以自由布道,但不得蠱惑、強迫民眾加入,民眾信與不信一切自願。”
“所有各地監察寺僧眾列名於市,公示於眾,其監察成效卓著者,刻石碑列於宗廟,供後人景仰。所有監察司僧眾,均須於官塾研習平等法治之學、術數、農桑和技工等格物之學,學成考核合格之後方能成為各地監察寺之成員。”
“每年各地官府課稅收入的百分之三交給各地監察寺,作為監察寺監察和考核官員之資費。各地監察寺僧眾在任意挑選的一個外地官員、兩個外地士兵和兩個外地民眾陪同之下,有權隨時查看田契、地契、房契和錢莊存根、有權隨時查看官府庫房和賬簿;官府所建一切工程和一切開支,監察司僧眾都可以在上述條件下稽查所有細節。”
“被任意挑選的那五人,必須與該監察寺僧眾非親非朋,必須是素未謀麵,必須在當日離開之前簽署保密協議,以及獨立簽署該監察寺僧眾當日所為是否遵守公平公正原則的確認書。所有監察司僧眾也必須遵守保密製度。”
“如果五份確認書都肯定該監察司僧眾當日行為違犯了公平公正原則,則罷免該監察寺僧眾,沒收其五十畝田產,終身不得入監察寺,並按其情節輕重給予懲罰。”
“監察司不得隨意打擾官員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也無權傳召、禁錮和抓捕官員,但監察司每年向皇帝提交官員行為以及政績的考核結果,並同時向天下公布;皇帝與內閣必須馬上就官員考核結果進行審查,對比吏部的內審結果,一並作為官員升降獎懲的依據。”
“如果監察司對皇帝和內閣審定的官員升降獎懲結果持有不同意見,可以要求隨機挑選七位與該官員非親非故、亦無利害糾葛的中立者,即非官員本地的三位士兵和四位民間人士,以及內閣指定四人、監察司指定四人,組成稽查組,重新對該官員進行審查並將結果以及細節公諸於世。在此期間,該官員暫停一切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