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這件事情過後,燕京又要有幾位官員的腰包會鼓起來,狗屁的給雲南貧窮山區捐款,若是他們有這份心,政府號召一下,一定會有更多人願意出錢,何必掛羊頭米狗肉!”林逸對著裏麵的事情了解一些,多半就是這些官員斂財的手段而已。
柳瀟瀟頗為讚同,豎起一根拇指道:“林逸,你可能還不知道,在燕京,這些年這種義賣已經不是頭一次,那一次肥的不是主辦的官員,大家也都喜聞樂見,不論混黑還是經商,都希望跟政府掛點關係,這就是一個好機會。”
“說的不錯!”
張恒正要說這句話,看著一個一米七五個頭,穿著一聲跟睡衣一個眼色的西裝,豎著一個大背頭,油頭粉麵的男情人擺擺手走過來,頗為讚許柳瀟瀟的的言辭。
“你是誰?”柳瀟瀟不喜歡陌生人插話,秀眉微蹙,如同一匹小豹子一樣瞪著對方。
“在下方同,瀟瀟,多少年不見,你到是越長越水靈了。”方同也不尷尬很自然走進張恒他們小圈子裏,眼睛火熱看著亭亭玉立如風中仙子的素雪兒,伸手道:“雪兒小姐,你還是那麼美麗,跟小時候一樣,怎麼?難道你也不記得我了?”
素雪兒看著方同,腦中如何也想不出這麼一號人,冷冰冰搖頭,“不好意思,我對你沒印象,你是不是認錯人了?”
認錯人?笑話,這也隻是素雪兒不願意看著搭訕者尷尬而已,一個對她們知根知底,居然都能叫出素雪兒名字的人,怎麼可能認錯人。
張恒看著本能把自己無視掉的方同,也不生氣,反而笑道:“兄弟叫方同是吧,我記得,小時候我們還一起玩過的。”
“啊!”三個人異口同聲驚詫看著張恒,方同是看著張恒壓根兒就沒見過,而素雪兒跟柳瀟瀟卻是驚詫,原來這個搭訕的小子是林逸的老鄉。
“不好意思,我不認識你。”方同從上到下仔細看了張恒幾眼,帆布鞋,土灰色休閑褲,配上一件廉價的T恤,這完全就是玫瑰家訪看大門的打扮,或者說,看大門的穿的都比張恒要好。
“啊!你怎麼會不記得了呢?”張恒誇張的捂住嘴巴,眼中帶著幾分傷心色,扯了一把方同衣服,“你忘了,我們小時候還一起玩過的,就跟雪兒還有瀟瀟一起。”
方同一聽提到了素雪兒跟柳瀟瀟,他不敢武斷的直接拒絕張恒,腦子飛速旋轉,想要把這個小子的影子找出來。
說道小時候一起玩,那就還是方同沒有搬家的時候,就住在柳瀟瀟家門口,小時候一起玩過幾次,那時候素雪兒給他的影響最深,其次就是柳瀟瀟,這兩個從小就美到大的美女,是他一輩子忘不了的。
因此方同才會對她們兩個印象深刻,而說到小時候的玩伴,那就多了去了,走走停停,方同隨著家裏大人就搬了三次家,還真不記得有張恒這麼一個其貌不揚的小子。
“真忘了?”張恒誇張看著方同,目光猶如方同看素雪兒、柳瀟瀟一般火熱,看到方同渾身不自在,感覺一股冷風吹過自己背脊,不由打了一個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