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⑩章 紅妝(1 / 3)

“順其自然”一詞最早出自《靈城精義·何溥》。

是這麼說的。

【骨脈配合何如合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這句話拆開來看很好理解。

講的是人體的骨頭與脈絡配合得當,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聽上去像句廢話?

恰恰相反,這不是一句廢話。

《靈城精義》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國時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偽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發了癲,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亞的名頭去寫書一樣。

事實上,它是一本風水書。

它說的“骨”和“脈”,本身就與醫學沒有太大的關係,談的是陰與陽,生與死的道理。

殮官去看屍體。看得見骨頭血肉,卻看不見氣腔和脈絡。

因為人死了,血不流了,氣不順了,這些脈絡也就不見了,就像是行車的道路常有,車輛卻不常在。

在無數人文作品裏,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類這個族群本身。

我們喜歡把思想和肉身分開,好比“思想是不敗的,思想刀槍不入,他死了,但他的靈魂還在。”

我們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剝離出獸的行列,或將人性從獸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稱萬獸之王。

——就像分開“道理”和“行為”。像是分開“骨”與“脈”一樣。

這絕不是“順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來自此處。

舉個鮮活的例子。

“我就是饞她的身子,我下賤。”

——好了,話題扯遠了。

讓我們回到這個“順其自然”的故事裏來,回到這段短暫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天發生了很多事。

對伍德來說。

他從椿風鎮出發,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見了許多人,重新認識了很多人。

故事從一把染血的槍開始。

也要從一把染血的槍結束。

……

……

對薇薇來說。

她緊緊跟在丈夫身後,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艱難險阻嚇住了她,可她卻盼著苦難來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裏那樣死去,死的像個女主角。

可惜這不是她喜歡的苦情戲劇本,反倒像一場童話。

……

……

對達裏歐·達芬奇來說。

身上的幻形魔藥所剩無幾。她知道,踏出鎮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經和“安穩的生活”說了再見。

不過她已經不需要那張麵具了。

尋血犬說的對,麵具要是戴久了,撕下來時就得傷筋動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為她揭下麵具時,她卻沒感覺到疼。

——她這才明白,伍德在懷念“達裏歐先生”時,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多麼溫柔又炙熱的心。

......

......

對黒德爾·阿明來說。

他強壯到顯得畸形的體魄不光能保護他,虯劄緊實的肌肉也妨礙了血液的流通。這導致他聽不清,看不見,活得渾渾噩噩,記性也不好,大腦、牙齒和頭發跟著提早變老,變得麻木,變成機械。

在拿到新槍,踏出房門,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活得有多麼【真實】。

在這一刻,他獲得了新生。

……

……

對達奇先生來說。

這條路很長,他幻想著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種各樣的死法。

他丟下了露絲,丟下他願意用生命去護送的書信。

他丟下了薇薇,哪怕這個姑娘孤立無援,楚楚可憐。

他一開始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跑,隻知道跑就對了——這和道義與膽量無關,他隻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腦子裏隻剩一個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風鎮,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郵差的腳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覺自由自在,厚實的鞋底踏在柔軟的苔原上,鼻子撞開清冷的空氣,微風拂麵,身輕如燕。

揮動雙臂,協調身形。

闖過馬車,拋下過去!

有那麼一瞬間,他感覺自己獲得了新生。

他的栗色頭發讓汗水浸濕,身體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萬事萬物的色彩都開始變得鮮亮。

這是他從地窖裏爬出來時,最開心的時刻。

他憂心忡忡地盼著薇薇女士能多撐一會!

他滿心期望著,能靠這雙腿跑回鎮上!

再快些!再快一點!

跑到黃綠相接的草地裏,跑到峽穀的隘口前。

就在這時。

穀口裏亮起了百餘隻綠油油的狼眼。

達奇先生渾身的熱汗霎時變得冰涼。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著唾沫,生怕驚動了這些狼。

身上汗水揮發出濃烈的腥味,很快就會湧到狼的鼻子裏。

在這一刻,他不想死,隻想活下去。因為他還有信沒送完,他還有必須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個文化人,他隻罵了一句。

“艸他媽的!我是倒了血黴!”

一頭母狼邁出隘口,從陰影中鑽了出來。

他能從信件裏,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

他猛地轉過身。

抬腿!跑吧!

——跑得過狼嗎?

——他根本就不敢想!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達奇先生給伍德送信時,他難去形容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