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國棟不僅僅在南大街居委會有熟人,在三水鎮也有兩個同學和拜把子的三哥,他當然願意幫忙。
他帶上黃道舟拿著剛剛到手的營業執照和建房申請報告幫著批手續。
跟著轉了一個下午,黃道舟基本上弄明白了流程,也知道該找那幾個人。
由於跟北邊的人家隔了一條超過二十米寬的西大街,又是在自家的三間正屋前砌樓房,不可能影響到別人家的陽光。
錢國棟還跟居委會的熟人打聽清楚了,正對著黃道舟家新買房子的幾間買農機配件的商店是農業局的。
這就意味著房子是公家的,那會有私人跳出來吵架?
說實話,因為造房子鬧矛盾吵架的十有**,發展為群毆的也屢見不鮮。
剛開始黃瀚提議建樓房時,黃道舟還真的難下決心,他也是個老實人,害怕跟人家口角。
後來聽了黃瀚的建議,先試試辦建房手續,如果拿到批準建樓房的手續就用不著擔心有人找麻煩。
出現有人跳出來找茬,以忍讓為主,如果對方敢打人、砸東西就堅決不客氣,直接報警處理,並且索要賠償,讓鬧事的人得不償失。
有了建房手續,就是合理合法,不怕誰蠻不講理!派出所又不是擺設!
犄角旮旯偏遠的鄉村有可能發生群毆現象,縣城中心地段哪有可能打得起來?還有沒有王法了?
黃瀚在黃道舟去世後翻建過祖宅,知道砌房子容易引起鄰裏糾紛。
但是事在人為,隻要前期工作做紮實了,肯定能夠杜絕意外情況。
反正黃瀚是趕上了三水縣老城區最後的翻建房屋審批,拿到了建房手續,居然在老城區蓋起了樓房,沒有需要跟人家吵架、打架。
這房子住了十四年後才被拆遷,許多鄰居可慘了,因為那時已經有明文規定老城區不再批準修建房子,有傳言“黃陳居委會”轄區有七百戶一兩年就會拆遷。
三四百家住著解放前舊屋的居民苦等拆遷,過了一兩年沒動靜,一打聽還要等一兩年,於是乎,年複一年,這一等就是十四年,真有不少老人沒等著!
黃瀚談不上等拆遷,因為家裏居住條件很好,陽光充足沒有那個需求。
祖宅翻建了樓房後建築麵積有一百平方米,這一百個平方比商品房的一百個平方大至少百分之十五。
家裏修了衛生間,跟商品房相比僅僅缺了管道煤氣而已,但是使用液化氣罐無傷大雅,生活質量跟在老舊房子裏苦挨的人家當然有天壤之別。
人生能有幾個十四年?黃瀚有過這樣的經曆哪能讓別人來掌握命運?
況且他明知道翻建了西大街的房子能夠使用至少十二年,當然要早早下手。
這樣做了,不僅僅提高了父母的生活質量,還能獲得更多賠償,何樂不為?
書友們別誤會,特別強調一下,這不是占國家的便宜,而是從肥得流油的開發商嘴裏搶一丁點肉而已!不昧良心。
黃瀚很關心這件大事,仔細觀察過新買的房子周圍,也打聽清楚了,左右鄰居都不是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