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不三不四(1 / 2)

跟兩千年後截然不同,此時的農村人無比羨慕城裏人,都向往進城裏生活、進工廠工作,有個定量戶口成為公家人。

秀兒見小姑媽根本不在意幹著的工作,認為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插嘴道:

“小姑媽,一個月拿二十八塊八毛錢不少了,你上班的地方還有棚子擋太陽呢!

我們上工都是頂著大太陽,算下來一個月才十來塊錢。”

張慧芬道:“農村人當然更加苦,比我苦多了!

如果我們單位領導有本事把不好好幹活兒的人弄去農村種田,我相信隻要三天時間,單位上就不會有一個人敢混日子!”

這話不假,絕對立竿見影,可是誰有這個牛逼?

張芳芬道:“有這個權力也要有‘包公’那樣的清官,要不然肯定反了天。”

張慧芬道:“姐姐說得太對了,要說壞,普通工人能壞到哪兒去?風氣是被誰帶壞的?”

張禹根見妹妹越說越離譜,製止道:“不許胡扯!以後萬萬不能說這種話!領導真盯上你了,以你這個吊兒郎當的工作態度,人家會整不了你?”

張慧芬道:“我也就是在你們麵前發個牢騷,在外麵都說領導好,說領導關心基層職工呢!”

張芳芬笑道:“嗬嗬,就應該這麼說,哄死人不犯法!蚊子為什麼遭扇子打?就是因為嘴傷人!”

張禹根道:“這話在理,惠芬,你平時就是話多,千萬要學乖點,別不分場合不管遇上什麼人就亂講話。”

“我哪有啊!我就一個人在棚子裏上班,想說話也沒人聽啊!我去幫秀兒支蚊帳去了。”

在哥哥、姐姐麵前,已經接近四十歲的張慧芬總是個被數落的,她找個借口逃了。

四點半鍾,張芳芬下了一大碗麵條,用的是酸菜魚湯,麵條碗裏放了有半斤中午吃剩下的“豬拱嘴”。

這麵條真香,油水足,張禹根吃得美,讚不絕口。

回去時,張芳芬拿錢要張禹根搭順路的公共汽車,這樣就可以少走一多半的路。

可是張禹根堅決不肯,說吃得太飽正好走路消食。

他還叮囑張芳芬,家裏要做大事,錢一定很緊,用不著按月給秀兒工錢,有得吃、有地方住就行了。

黃瀚早就給黃道舟和張芳芬灌輸按時給勞動報酬的觀念,明明家裏缺錢,也沒有短了方桂蘭、張芳芬的工錢。

張芳芬道:“哥哥,你回去告訴嫂子,秀兒在這裏,我有啥子吃,她就吃啥子,不管我家能不能賺到錢,每個月按時給秀兒三十塊。”

張芳芬因為看不上文盲,要找個知書達禮的。

當時的農村還真是少有讀書人,有文化的基本上都是小幹部,他們又看不上張芳芬這個成分不好的。

張芳芬高不成低不就,故而出嫁得晚。

張禹根結婚得早,小姑子和嫂子一起生活過十幾年。

嫂子葛蘭英是個沒心沒肺的,成天嘮叨個不停,真拖欠了秀兒的工錢,張禹根能被葛蘭英煩死。

聽到妹妹這樣說,張禹根當然明白了,他道:

“你家日子好過了,我家日子也有了盼頭,昨天在大隊裏聽說上麵準備把田都分到各家各戶,如果真不用上工自己種田,以後我都能在農閑時來幫忙!”

“分田?嗬嗬,剛剛解放那會兒不是分過?”

“也是!唉!分田到戶是好事,就怕分不了幾天政策變了!”

“黃瀚說過,國家會越來越好,政策不會往壞的方向變,隻會變得更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