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年代初,絕大多數中國人依舊迷信國營、集體的廠子,認為端上鐵飯碗這輩子不愁吃穿。
許多城市待業青年幹著個體戶的同時依舊在聯係工作,一旦有了指標,十有八九義無反顧的去工廠上班。
原因很簡單,社會上瞧不起個體戶,幹個體的小夥子哪怕有點錢也難找對象。
廠子的效益有好有壞,但凡出現那個廠子紅火了,獎金、福利高了,有路子的七大姑八大姨就各顯神通,調進。
不少廠子就是因為調入的關係戶太多,應了“花無百日紅”的說法,嫣兒了。
錢國棟以前就善於上下活動,他當然知道廠子紅火了會麵臨什麼,但是他會用這些人情換取利益。
這裏的利益是雙關的,包含集體利益也會存在個人利益。
用得好了,廠子會更加紅火,過了頭,惹禍上身不可避免。
但是隻要堅守一條底線,不拿任何人的現錢,做到適可而止,坐牢還不至於。
錢國棟每次從廣東回來都會找黃道舟父子聊聊,黃瀚一直叮囑黃道舟和錢國棟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
不是要求他們苦著自己,而是要求他們膽子大一些,隻要廠子效益好,厚著臉皮給自己定最高的工資,用不著考慮悠悠之口,萬萬不能搞變通,提高自己的收入。
這方麵黃瀚有經驗,因為在九四年公司法出台之前,黃瀚的單位就被查過,逮了幾個。
那時認定企業領導人、經營者貪墨兩千塊錢就可以判刑一年,但是哪怕簽字拿走了幾十萬工資、獎金,屁事都沒有。
有些廠長、經理就是犯了傻,明麵上的收入和職工差不離,私底下拿了不少錢,最後東窗事發鋃鐺入獄。
黃道舟走承包經營的路子肯定能夠做得到公私分明,錢國棟的“陽光電器廠”是縣裏重點扶持上馬的項目之一,暫時不可能承包給誰。
因此黃瀚每次都提醒錢國棟,哪怕送人家兩條煙都要打白條子拿去廠裏報銷,萬萬不能搞出糊塗賬,到了最後說不清。
黃瀚這也是提醒錢國棟,拿錢可以直接打白條子注明理由,檢察院反腐時查賬,這種條子都是承認的,不會計算為非法所得。
……
晚上放學的黃瀚回到“事竟成飯店”時,發現張吉生已經站在門口望眼欲穿了。
他一見到黃瀚就樂滋滋迎了上來,問道:“黃瀚有沒有拿到自行車票啊?”
黃瀚淡淡道:“你準備買二六型還是二八型的?”
“乖乖隆地洞!真拿到了?我當然要二八型的呀!”
黃瀚隨手拿了一張自行車票遞給他,道:“‘永久牌’的,滿意嗎?”
“我滴個乖乖,是‘永久牌’呀!太好了,我滿意。滿意得不得命呢!”
張菊生、程雲霞、秀兒幾個都圍上前看張吉生手裏的自行車票,黃瀚幹脆又拿出兩張道:
“我認為給舅舅也買輛‘永久牌’二八型蠻好的。秀兒姐,你喜不喜歡‘鳳凰牌’二六型自行車?”
“太喜歡了,你給我的是不是呀‘鳳凰牌’!”
“當然,拿到的幾張自行車票沒有雜牌子,都是鳳凰、永久。”
過了年十九歲的張玉蘭心裏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