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大齡女知青的工作崗位(1 / 2)

不管如何,國家在向好的方向發展是不爭的事實。

發展中沒有任何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鑒,完全靠摸著石頭過河,前進的途中一波三折在所難免。

黃瀚隻能做到不讓親人受到驚嚇,其餘人隻能自求多福。

奸商,無商不奸,這話在理。

改革開放初期,國家依舊是計劃經濟,物資匱乏。

第一批把買賣做到“大王”級別的個體戶,如果按部就班根本拿不到貨,因此多多少少要用些不合法的手段,真正做到屁股幹淨絕無可能。

出頭椽子先爛,他們挨整不是偶然。

好在這一陣風很快就會過去,沒有人因為“投機倒把”掉腦袋,最倒黴的也就是坐幾年牢。

……

花了一個多月時間,老宅建成了,黃哲遠擺下流水席招待來道賀的親朋好友。

炮仗放了有幾籮筐,來看過黃家新宅的人都一臉羨慕。

黃哲遠老兩口和黃道武一家三口搬回祖宅,黃憲禮和未婚妻喜滋滋收拾房子準備結婚。

黃瀚家的祖宅用不著裝修,隻是做了不起灰塵容易打掃的“水泥磨子”地麵。

樓上三十個平方米的房間用來做辦公室,樓下八十五個平方米沒有完全隔斷的房子擺二十五台縫紉機都不會擠。

未雨綢繆的黃瀚早就進行了電增容,不僅僅接了民用電,還申請了三百八十伏的工業用電。

這是因為當下絕大多數機器都是用工業電,從滬城或者廣東買回來的工業縫紉機應該也是。

現在的房子裏空蕩蕩的,隻有四台縫紉機和四張長凳,“雙肩包”的產量一天保持在八個左右,滿二百隻就麻煩成勝利捎去滬城。

上周星期天跟宋春華達成共識後,她當時就開始考慮鎮裏跟“自強服務公司”的合同怎麼簽。

張芳芬有自知之明,她僅僅是識字,哪有起草合同的水平?當然委托宋春華全權負責。

這種合同不能一廂情願,必須一手托兩家。

合同條款過於兒戲,鎮裏這一關肯定過不了,過於嚴苛,張芳芬肯定不幹。

黃瀚倒是可以起草合同,但是他腦子裏絕大多數是兩千年後的政策法規,有可能起草的協議不合時宜。

這年頭沒有電腦,都是墊上複寫紙手寫,宋春華苦思冥想了兩天,才拿來了草稿,四人又來到徽派宅院商量著辦。

宋春華比張芳芬小幾歲,貌似更好溝通。

她一直奇怪“事竟成飯店”搬到“南城當鋪”舊址來,怎麼就會要三十個甚至於更多的人。

張芳芬也不隱瞞什麼了,告訴宋春華,她準備開一個小小的服裝、箱包加工廠,準備集中二三十台縫紉機加工服裝、背包。

如果做得好,執行兩班倒,就需要四五十個縫紉女工。

這個時期,縫紉女工最好找,因為超過一半婦女都會縫縫補補。

宋春華頓時來了談性,問道:“老張,如果在你辦的服裝廠做工,你一個月給人家開多少錢工資呀?”

“‘自強服務公司’是集體的呀!工資當然不能搞特殊,級別多少,該交多少統籌,我一樣的給。”

“也是,那些待業青年能夠有個工作就心滿意足了,哪裏會挑肥揀瘦!”

“輪不到她們挑肥揀瘦,我要獎勤罰懶呢,剛剛招工的待業青年都是拿二十塊徒工工資對不對?”

“是啊!第一年二十,第二年二十二,第三年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