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難以取舍(1 / 2)

“自強服務公司”的職工和一般幹部議論紛紛,他們一方麵眼饞那麼好的房子,一方麵糾結太貴,不劃算。

其實不僅僅是他們,連宋丹華也猶豫不決。

宋丹華回到家把單位分房的條件跟老公王祥說了後,根本不知道這幾個月家裏已經攢了三百塊的他頭搖得如同撥浪鼓。

“丹華,我家有三間一廚還有小院,哪裏用得著花那麼多錢租房子住!”

“我家三個都是兒子啊!如果他們考不上大學都是在三水縣上班的命,沒有房子哪裏能談得上條件好點的對象?”

“你這也想得太長遠了吧?”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反正人家張芳芬堅決要求我拿房子,她跟我說了,押金不夠,她願意借給我。”

“人家對你已經夠好了,向人家借錢好嗎?”

“不借還能怎麼辦,反正房子我是要定了!”

“你呀,不是我說你,好不容易能夠拿到獎金,就應該省著點花,你這幾個月給孩子買衣服、買鞋、買肉恐怕就花了有二三百塊吧!”

“說這些沒用的有意思嗎?你就不能想辦法弄些錢!”

“辦法到是有!”

“那你還不趕緊說?”宋丹華急切道。

王祥道:“我們單位等著分房的人太多了,我家不是住房困難戶,輪到我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我可以打報告放棄單位的公房分配,要求貼補二三百塊錢。”

這種事情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很普遍,甚至於九十年代初還存在。

雙職工家庭原則上是可以享受一次公房分配,夫妻雙方都向各自的單位要到公房的少之甚少。

出現了這種烏龍,被查到、或者被羨慕嫉妒恨的人舉報了,肯定要退還一套。

夫妻雙方的單位可以采取一方分配房子,另一方給予補償的辦法解決一套住房,這當然是泛指效益好的單位。

王祥是柴油機廠的車間副主任,技術員出身,柴油機廠是個效益良好的單位,在住房問題上補貼二三百塊真的可以有。

“哈哈,你要是真能弄到二三百塊,我家肯定用不著借人家張芳芬的錢了。”

“啥?你手上有錢?你這半年大手大腳的,哪兒來的錢?”

“這你不用管,反正我不偷不搶不做犯法的事!”

“不行,這是原則問題,你要跟我說清楚嘍!”

“我的獎金高著呢,不是二十塊錢一個月,上個月拿了六十多,以前也不低於五十塊!”

“這麼多?都比工資高了!你們簡直是濫發獎金!”

“我們單位跟你們柴油機廠性質不同,你們廠是國家投的錢,我們都是自己的本錢自己掙錢,效益好拿點獎金怎麼了?”

“也是,你們單位人少,不像我們單位,一千多號人,一人發十塊錢獎金就得一萬多。”

“人多有個屁用,我們單位一個人創造的利稅能抵你們單位三個職工,我們工資加獎金拿你們的三倍都心安理得!”

“行行行,你本事大,你們單位好!”

“那是當然,待會兒我帶你去看看咱們的房子,你肯定更加覺得我們單位比你的那個市屬國營單位好得多。”

“嘚瑟!”

秀兒、玉兒、俞勤、張玉蘭這四大心腹都聽姑媽的話,都無條件信任黃瀚,都會毫不遲疑的拿房子。